户口不在西安,可以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

我们的户口没在西安,但是我们在西安长期居住。那我们可以就近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车巧怡 来自: 移动端 2021-04-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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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4 15:00最佳答案

1、由于你们不是西安户籍居民,你们不可以自己申请参保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你们可以通过单位参保缴纳医疗保险,或挂靠单位参保缴纳。
3、你们可以在户籍地申请自缴费参保缴纳医疗保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4 15:06 赵骥万 客户经理

    城镇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
    ===========================
    补缴09+10年费用共计532元
  • 2021-04-24 15:06 符腾丹 客户经理

    当然可以!只要单位在西安就可以!
  • 2021-04-24 15:03 齐星星 客户经理

    第七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办法
    (一)城镇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由父母持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银行缴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汇总参保居民信息后,统一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二)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分别持《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民政部门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确认身份、核定个人缴费数额,并在指定银行缴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审核、汇总上述参保居民信息后,统一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完成撤村转居的被征地农民和新转入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各类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可即时参保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 本办法施行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应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今后按年度连续缴费。
    本办法施行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个人还应全额补缴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参保时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均不予补助,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第十条 参保后又中断缴费在6个月内的,办理续接手续时,个人全额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补缴医疗保险费部分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均不予补助,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在6个月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外,待遇享受设置6个月等待期。
    第十一条 未参保、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 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年龄段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从业后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退休时如达不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水平进行折抵。
    第十四条 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户籍人员转为城镇居民后,须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终结后,根据自愿原则作为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2021-04-24 15:03 黄益江 客户经理

    是的,在社保局的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具体标准如下: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31号)和《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41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现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扩大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二)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增加门诊治疗慢性病病种及享受补助范围
    在原有3种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新增8种常见慢性病病种,并享受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政策,具体如下:
    1、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病种范围:
    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
    ⑵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⑶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
    ⑷脑血管病恢复期;
    ⑸肝硬化失代偿期;
    ⑹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
    ⑺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⑻恶性肿瘤晚期;
    ⑼精神疾病;
    ⑽红斑狼疮;
    ⑾帕金森综合症。
    2、补助标准:
    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二)扩大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将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参保人员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2、将学生儿童门诊治疗因意外伤害引起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学生儿童门诊治疗上述疾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因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吸毒以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引起的上述疾病不予报销。
    (三)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1、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学生儿童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的报销比例分别上调5%和10%,即:
    城镇非从业居民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学生儿童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2、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学生儿童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分别上调1.5万元和3万元,并提高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三种单项疾病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
    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非从业居民5万元、学生儿童7万元;其中,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三种疾病的参保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3、将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统一上调5%,即: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按照下列标准报销:
    ⑴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承担25%;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承担35%;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5%,个人承担55%。
    ⑵学生儿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四)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下列标准下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医院下调50元、二级医院下调100元、三级医院下调200元。
    调整后的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三、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未按要求在2009年度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以后参保时除正常缴费外,由个人全额补缴既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补缴50%),并设置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 2021-04-24 15:00 赵顺贵 客户经理

    从4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度缴费工作正式开始。
    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4月1日起到9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西安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科长邓小芳提醒市民,尽量要在缴费时间内缴费。
    邓小芳:尽量提醒广大的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去缴费,如果在缴费期内缴费的话就可以享受11年度整年度的待遇享受,如果过了缴费期再缴,不仅要全额补缴整年度的医保费,而且还要影响待遇享受时间。
    根据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记者了解到,今年参保者个人缴纳部分与往年相同,但财政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其中少年儿童个人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180元。
    邓小芳:从中央到省上到市上、到区上总共的财政补贴不低于207元,其中低保重残还有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个人只缴纳1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227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367元。
    据了解,除了往年的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方式、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外,今年还新增了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工行自助服务区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网点及业务办理可咨询西安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
  • 2021-04-24 14:57 赵骥万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外地户口,只要有西安市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社区申请办理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
    以下是政策的摘要:
    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西安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都可以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

  • 2021-04-24 14:57 黄睿多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今年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4月1日起到9月30日、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和工行自助服务区查询缴费机缴费方式。具体缴费网点及业务办理可咨询西安市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财政补助不低于367元,个人缴纳20元、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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