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要买哪些政府规...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要买哪些政府规定的保险险种?请大家智慧一下
黄睿哲 来自: 移动端 2021-04-2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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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4 10:41最佳答案

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其它问题都需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定.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4 10:51 窦连波 客户经理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意外伤害保险》
  • 2021-04-24 10:48 龚崇栋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您好!建筑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列明费用损失的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保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
    被保险人范围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方:
    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
    ④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等。

  • 2021-04-24 10:48 龚小英 客户经理

    建筑工程保险是在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责任保险的基础上逐步演变而成的一种综合性保险。其主要特征为:

    (1) 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 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术顾问、设备供应商等其他关系方。

    (4) 费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费率,而不是年度费率。

    (5)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 期满可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即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安装工程保险的标的范围很广,但与建筑工程险一样,也可分为物质财产本身和第三者责任两类。其中,物质财产本身包括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第三者责任则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主要险种:

    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物质损失部分

    2.第三者责任

    3.特种风险赔偿

    建筑工程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并可以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被保险人全面转嫁自己的风险。

    不过,对于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损坏,以及停工引起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关运输工具保险。

    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讫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4 10:45 齐晓平 客户经理

    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甲方要给乙方购买保险,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手段,规避风险及损失常用的相关措施。不签订保险建立在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程保险事项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适用。

    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在签订合同时,相关保险费用已在单价中的人工工资附加费中包含。

    对于施工单位自有设备、机械等,属于施工单位自身财产,财产所有者有权对自身财产(即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投保或者不投保,与甲方无关。

    对于施工单位的租赁设备,根据租赁合同主体之间相关协商进行处理,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无关,更不需要甲方投保。

    目前大陆公司承接国外的一些大型工程,都有安排工程保险。建设方不是必须要给施工方购买工程保险,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签定而定。

  • 2021-04-24 10:45 齐景岳 客户经理

    1、甲方可以购买的保险有:工程一切险、运营期保险、利损险等……这是甲方为自身投保的常见险种;
    2、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甲方要给乙方购买保险,原因如下:(1)、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在签订合同时,相关保险费用已在单价中的人工工资附加费中包含;(2)、对于施工单位自有设备、机械等,属于施工单位自身财产,财产所有者有权对自身财产(即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投保或者不投保,与甲方无关;(3)、对于施工单位的租赁设备,根据租赁合同主体之间相关协商进行处理,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无关,更不需要甲方投保。
    3、以上理由均建立在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程保险事项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适用。
    说明: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手段,规避风险及损失常用的相关措施。对于你提出的问题,你只要记住——工程建筑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产品(即商品);只有财产所有者才有权利对自身财产进行投保;分清楚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及相关特殊约定条款;采取合同管理的手段有效有据的处理合同争议、分歧!
    这些都是本人在工作中自己总结出来的,我也是做工程的,单位的保险案谈判我都有参与,与施工单位的索赔及反索赔都是我参与和执行的。(望采纳)
  • 2021-04-24 10:42 龚尚英 客户经理

    第一 建设单位转包工程给施工单位 可以签订风险转移责任书 这样让施工单位上保险 你无须承担保险 如果建设单位上了保险 施工单位无须上保险
    第二 政府对于这方面没有硬性规定 如果查找可以去市档案局查询相关行政文件
    第三 一般企业主要上的是员工意外伤害责任险 和 企业财产保险 建筑工地的保险主要就是这两块 。
    第四 同时还要注意意外第三人险的应用
    第五 祝福你工作顺利 事业发达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 2021-04-24 10:42 龙小语 客户经理

    国家没有规定甲方必须给乙方(施工方)购买保险,但是甲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必须给其从业人员(参与本项目的乙方本单位人员、乙方分包商人员、乙方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等等一切乙方用于本项目的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见《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六条)。甲方完全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的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其中包括保险,因为合同中有一定比例的金额必须专用于安全生产措施费,专项专用,乙方用多少,甲方支付多少,没用完的,乙方拿不到(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归根结底,甲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必须为其从事于本项目的人员购买哪些保险,这些钱实际上全部可以由甲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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