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昆山社保4月1号停缴的,现在还能用...

辞职了,昆山社保4月1号停缴的,现在还能用医保吗?医保转移都转移哪些部分?
赵风莲 来自: 网页 2021-04-2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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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14:23最佳答案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21 14:26 齐晓彦 客户经理

    亲爱的审核员,我都已经分段了哦。

    不能再用了。医保卡是和医疗保险证(本)是一体的。现在国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了五险一金,当然有些小公司缴纳的会少一些钱和项目。
    但养老和医疗是基本的都有也就是你拿到的医保卡关联的一个医疗本。平时到药店买药,如果药店支持刷卡 ,就是刷的医保卡。这个卡里的钱普通居民是有限的,钱不是很多。
    如果到医院就医就要带你的医疗本,登记结算。这个医疗本上的编号是以公司为单位在社会保障局有登记备案,有些是直接到保障局缴的,有些是人事局或者叫人事劳动局代办的。
    要保存好你的一套资料,现在辞职的话,就会收到公司人事部交给的社保资料,一定要放好。等再入职新的公司,新公司会给你重新办理保险,就需要提供之前的资料进行交接。
    交接后你的缴纳记录会衔接起来变更成现在的公司。如果不办理交接之前的缴费记录就白缴纳了,而且现在也不允许一个人有两个社保号。之前的医保卡会作废,会有新的医保卡和医疗本。

    拓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



  • 2021-04-21 14:20 齐敬甲 客户经理

    1、辞职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但是不能进行报销。

    2、医保卡里的钱被取出后不能使用了。

    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扩展资料

    1、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21 14:17 边占武 客户经理

    这种情况医保是不能报销的,但如果医保卡里还有钱,可以使用买药,因为卡的钱本来就是为了住院或买药来用的,不会因你不交保险而冻结。

    如果生病住院,卡里的钱肯定是杯水车薪,报销的才是大头,所以还是补上保险才能够以防万一。或者参加当地的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扩展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参考资料:

  • 2021-04-21 14:14 龚家贱 客户经理

    卡里面的钱(个人交纳的)你可以用来买药。但是不能再报销了。比如你住院,所有的费用都由你自己付。如果你把养老保险退出来(个人部分支取)了。那么你个人部分的医保钱也可以去社保部门支取出来 。
  • 2021-04-21 14:11 黄盈椿 客户经理

    离职后,如果医保还没有冻结或者已经办理转移,可以正常使用,如果办理冻结则不能使用。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1)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 2021-04-21 14:08 齐显影 客户经理

    社保卡里有钱就可以报销。
    社保卡使用方法:
    1、就医时需带好一卡两册,卡就是社保卡,两册是蓝本(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病历手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各地可能不同,没有调查过。
    2、挂号时主动出示社保卡,挂号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两元,其余的自己支付。
    3、看病时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应主动向医生出示,并保证病历手册的连续使用。
    4、结算时出示社保卡,报销部分由医院垫付,自己只需支付不报销的部分,各单位的投保方式不同,有一种扣自己工资较多的投保方式,就医时没有金额要求的,就是所有医保内的看病费用都可报销百分之九十,还有一种是只有达到限定额度,才给报销,剩下的费用自理。
  • 2021-04-21 14:05 赖鹏华 客户经理

    1. 辞职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但是不能进行报销。

    2.医保卡里的钱被取出后不能使用了。

    根据《保险法》来看: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拓展资料:

    在离职后,如果单位停止缴纳社保,那个人的医保帐户将于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15日封存,就暂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了。但在帐户封存期间,帐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用于门急诊就医,可以拿医保卡在医院结算,直到帐户资金用完为止,但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医保卡使用流程: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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