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今年一月份扣除了医保大额,每人48元。...

急问今年一月份扣除了医保大额,每人48元。请问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减去这48元?依据是什么?
齐显峰 来自: 移动端 2021-04-1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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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11:44最佳答案

大额医疗保险在个人应纳所得税税前可扣除;按照税务局规定,单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额度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扩展资料:

征收办法: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13 11:47 龚富贵 客户经理

    能有两个不同意见是因为您这个医保大额的意思不是很清楚。
    如果是基本医疗保险费,那就可以扣除
    如果是补充医疗保险,就不可以
  • 2021-04-13 11:41 贾麒麟 客户经理

    在计算该个人所得税时是应按10000元计算。
    企业或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应计入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限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藉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暂免征税。(财税字[1997]144号)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其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0]83号)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2021-04-13 11:38 辛培兵 客户经理

    补充医疗保险是可以在个税前扣除的
    根据税法的规定:
    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税字〔1994〕0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2021-04-13 11:35 龚宁静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你所说的医保大额是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吧,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去掉上述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之外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及超过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 2021-04-13 11:32 赖鹏华 客户经理

    1.可以扣除
    2. 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 2021-04-13 11:29 齐明松 客户经理

    大额医疗保险在个人应纳所得税税前可扣除;按照税务局规定,单位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额度缴纳的大额医疗保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 2021-04-13 11:26 黄盛洁 客户经理

    依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所以,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发工资中减去应由个人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险金及由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该标准是以省级上年平均职工水平的三倍乘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率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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