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就医苏州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齐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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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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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1:53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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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
异地就医必须事前在苏州医院办理转院手续,然后去苏州医保中心备案,才能异地就医以后,拿着发票等回去报销
不办这个手续,异地就医不能报销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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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1:59 齐明柱 客户经理
如果当地医保同意你转院上海治疗,可以报销 -
2021-04-10 11:56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外地看病医保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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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11:50 辛培剐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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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需自个人先垫付,后到社保局报销。住院报销比例至少在百分之五十以上。
医疗保险报销: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注: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2021-04-10 11:47 龚崇权 客户经理
你好!
就目前的社保的医保来说在外地就医是拿不到当的的医保报销的!
单位也没有义务需帮你报销其中的医疗费用哦!
眼前最重要的是健康,不需要考虑能不能报销! -
2021-04-10 11:44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异地医保是可以百报销的,因出差、探亲、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度费用,按参保地的规定报销。急诊的情况下,知允许就近道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如长期在外,可提前提出异地就医申请。 -
2021-04-10 11:41 辛培乐 客户经理
建议你最好到苏州当地的劳动局问清楚.外地就医并非一定不能报销,你要有苏州当地三甲医院开具的确因当地医疗技术限制而必须转院的证明.不过,还是到劳动局咨询一下吧 -
2021-04-10 11:38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可以的,异地就业报销会降低报销比例!!
苏州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转]
一、办理对象
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的实施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不包括享受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保优抚政策人员、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和实行医疗费用统筹管理的离休人员);
2.长期居住于本市行政区域(含五市七区),但参保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社会保险统筹地区;
3.已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4.未申请办理门诊特定项目手续。
市区统筹范围、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相互之间不实行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即:参保人员的参保地和居住地均在市区行政区域(含七区)内的,不列入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实施对象。
二、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险就医证卡,填写《异地就医结算申请表》,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就医结算申请。
2.参保人员办妥申请登记手续后,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用现金结付,然后凭上述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始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材料,至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付报销手续。
3.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本统筹地区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费用,并通过“苏州市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按参保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结付规定计算确定可报销的金额,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办妥异地就医结算登记手续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其医疗费用结付报销业务;对其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次年度起停止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发放。
2.参保人员应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结算年度内,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费用结付报销手续;跨结算年度办理的,医疗费用作为办理结付手续的结算年度发生的费用,按照参保地该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结付规定处理。
3.参保人员需取消异地就医结算,或因居住地搬迁至本市其他统筹地区需变更就医地的,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取消申请或变更申请手续。参保人员取消异地就医结算后,按医保居外就医规定执行;回参保地居住的,还须办理居外医疗取消手续。
4.因各种原因参保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状态中断或关系终结,暂停或停止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异地就医结算相应暂停或停止。
5.参保人员需转外住院的,可直接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转外住院医疗费用或急诊医疗费用,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付。
6.参保人员需申请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的,持相关诊断证明和本人就医证卡,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同时取消异地就医结算。
7.参保人员为实时医疗救助对象,并已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妥救助资格申报登记手续的,其实时医疗救助待遇可与医疗保险待遇一并实现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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