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同事出了工伤,但公司没买工伤保险,...

现在公司要求他将新农保所报的那部分费用上缴公司后,公司才予以报销所垫付的医疗费,或者抵扣后再报销,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齐景岳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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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16:10最佳答案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 ,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扩展资料:

参保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到本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救治,职工就诊时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因工受伤。情况紧急时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待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到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 ,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8 16:13 辛国爱 客户经理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2021-04-08 16:07 龚小花 客户经理

    看具体情况而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员工的治疗费用是公司垫付的,治疗完毕后,工伤报销部分包括了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如果公司垫付的费用超过报销的总费用,你可跟该员工协商冲减。

    如果公司垫付的费用低于工伤报销,应该将一次性伤残补助发给该员工,因为这部分钱是补助给工伤员工的,不是补助给单位的,这是员工该享受的工伤待遇。

    扩展资料:

    公司还需支付工伤员工以下费用:

    一、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8 16:04 龚家贱 客户经理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药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工伤治疗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发生后,以抢救为重。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关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工伤基金未支付的费用(如挂号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询问医药费是谁垫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把该费用直接打入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即缴纳社保费的银行账户,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如果是工伤职工垫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则要求工伤职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工伤保险基金将该费用打入该账户。
  • 2021-04-08 16:01 赵香汝 客户经理

    你入职时的劳务合同可以作为你取得工伤保险的依据。但如果单位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工伤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不承担可以持劳动合同到劳动仲裁委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责任。供参考。
  • 2021-04-08 15:58 齐晓天 客户经理

    如果企业只给员工买了商业意外保险,未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按法律可以向自己的企业索赔。
    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两者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其法律依据分别是《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两种赔偿可以兼得。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工伤赔偿是法定的,当事人的约定不能排除它的效力。
  • 2021-04-08 15:55 赵风莲 客户经理

    即使如此,单位也应该赔偿工伤保险相应的费用,因为没有交纳工伤保险责任在于单位,协商或劳动仲裁解决了,必要时联系当地专业律师详谈帮助。
  • 2021-04-08 15:52 龚宁静 客户经理

    单位未按社保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应由所在单位报销,不能在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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