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问题缴纳失业保险1年可以领取3个...

那我领取了一个月。又开始就业了。剩下的2个月失业金怎么办?在就业就不能领取了吧,那剩下的2个月失业金怎么办呢?
龚小芹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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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09:16最佳答案

2个月。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8 09:34 齐明杰 客户经理

    交了一年的失业金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失业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5、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6、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7、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申领失业金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失业金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 2021-04-08 09:31 黄盛波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 2021-04-08 09:28 龚小艳 客户经理

    你好,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三)进行失业登记;(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 2021-04-08 09:25 龚小萍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缴纳了一年半,则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4-08 09:22 赵顺起 客户经理

    缴纳失业保险每满一年发放3个月,每月400多元。各地区标准可能有差别。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劳动保障局档案回执到劳动保障局报到60日内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 2021-04-08 09:19 车广东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是自己辞职,没有资格领取失业金的。另外,如果符合条件,按照多数地方政策缴纳了1年多的应该是领取3个月。
  • 2021-04-08 09:13 符翠红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保险金提示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中间公司换过参保地?
    答:公司换过参保地方,失业保险中断了缴纳,或者二地不是一个城市(算重新缴纳)。你可以查看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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