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杭州新的社保卡看病,单据显示个人账户刷完...

我这次付款除了卡上的钱另外已付现金200多,是不是下次看病就得全部自掏腰包?还是说超过了208的费用就不用自己付了?
黄相明 来自: 移动端 2021-04-0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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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09:07最佳答案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

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

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7 09:25 贾麒麟 客户经理

    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
  • 2021-04-07 09:22 赵飞虎 客户经理

    直接出示社保卡即可。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 详细报销规定:

    1.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 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 住院报销规定:

    1.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 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 2021-04-07 09:19 边厚敏 客户经理

    医保卡里的钱是个人账户的钱,看病时先扣个人账户里的钱,扣完后再报销。只要按时交医保,看病会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费用,现在大概是80%左右。具体的电话咨询一下当地医保部门或者到医院的医保窗口咨询一下比例是多少。
  • 2021-04-07 09:16 黄益波 客户经理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若看门诊只能用你个人账户里的钱。若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须缴费满12月后才能按比例报销(新参保的报销比例一般为75%,以后根据参保年限递增)。
    2、至于单位是否依法缴纳了几项保险,可以在当地劳动保障信息网上输入社保卡号和密码查询,或者带上社保卡直接到当地社保局查询。
    3、以上供你参考。
  • 2021-04-07 09:13 赵飞虹 客户经理

    直接出示社保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详细报销规定: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参考资料:

  • 2021-04-07 09:10 贾麒麟 客户经理

    直接出示社保卡即可。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社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社保和医院结算该社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社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详细报销规定: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住院报销规定: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扩展资料:

    保险待遇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生育报销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工伤报销

    1、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3、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参考资料:

  • 2021-04-07 09:04 齐春影 客户经理

    门诊起付标准累计到208说明你自己掏腰包付的钱已经有208了,像我的是杭州城镇医疗保险,自己付的钱超过1000后,以后看病买药医保范围内的都只要自己出15%就可以了,剩余的85%由医保的统筹基金给你承担了,打个比方,我现在在吃中药每个礼拜中药费是500,即使医保卡没钱了,我自己掏腰包付满2次(此时以累计到1000,达到门诊起付标准了)以后在这一年内我买药都只要付500*15%=75就够了,就是这意思,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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