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属于保险行业吗?

网络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属于保险行业吗?
贾黎黎 来自: 网页 2021-04-07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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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04:30最佳答案

严格的说是属于互助保险的,但是又不是完全一样的,还是先和你说说什么是网络互助平台吧.
网络互助,其实是国外的互助保险(或者叫相互保险)在国内的一个变体。它继承了互助保险的一些模式的特点,比如组织形式、管理办法,也根据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和当前的监管环境做了一些变更。所以要回答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是互助保险,第二是网络互助。
互助保险,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的人自愿组织起来,定义好风险补偿的规则,预交风险补偿分摊资金,从而保障每一个参与者的风险损失。这是现代保险的最初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欧洲,面临巨大劳动风险却无法得到补偿的工人们自发组织起来形成了互助社,进而逐步演变成相互保险公司的形式。
相比于我们日常接触到的像平安保险、中国人寿、安邦保险这样的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互助保险有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是投保人即股东,对公司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所支付的保费要全部用于风险保障,保费资金所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投保人所有。
第二是同类人群的同质风险保障,因为有共同点,所以投保人相互之间更加认同,对于互助保险组织或者公司的忠诚度也更高,愿意长期参与。另一方面,对于商业保险因为不赚钱或风险难以预测的风险,像高风险人群(比如大厦清洁工,俗称蜘蛛人),或者不固定的风险(比如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在互助保险模式下,只要全体会员认可,定好规则,就可以运转了。
所以说,互助保险不仅是一种靠谱的保障模式,而且对于股份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还能形成有益的补充,覆盖一些特殊的的保障需求。
而商业保险,是由专门的保险经营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订立专门的合同向用户销售风险保障服务。是个人和经营企业之间的一种合约关系.
同心互助平台是国内首个运用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网络互助平台,要真有个分类的话,哪就是属于互助保险类型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7 04:42 齐晓娇 客户经理

    网络互助是一种原始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为了避免了个体负担过重,约定单次互助金不超过若干元,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这种模式在保险的发展历史上,并不特殊,其实就是保险的原始形态。其收费方式,相当于教课书上的“课赋制”,通俗的讲叫“即收即付”。
    优势
    1. 进入门槛低,理想状态下可以实现零预收,缴费方式灵活,降低加入者的财务负担,比较商业保险有更大的“普惠”特征;
    2. 中间成本低,没有保险公司高昂的设立成本、运营成本和再保险成本,自觉选取了低风险概率的保障品类,从而可以实现去中介化,到目前为止是0附加费用;
    3. 具有自传播性,由于其本身不是公司与客户的单向关系,强调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加上其所提供的价值被广泛认可,具有自传播的口碑效应,而传统保险一般需要强力的营销支撑。
    缺点
    1. 赔付预期不稳定,由于不是客户向保险公司购买风险保障服务,按照目前的操作模式,其是否可以得到预期的互助金上限,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的有效人数;
    2. 定价模式相对粗放,按照目前的互助模式,对于重大疾病类的年龄区别定价相对粗放,一般是以五年或十年作为一个区间段。这并不是由于互助平台缺乏精算能力,而是由于互联网对产品体验的简化需求,传统保险公司在电子商务渠道也经常按照年龄区间进行定价。
    3. 平台的公信力问题,由于网络互助平台一般载体为科技公司,缺乏监管和公信背书,因此容易遭到质疑。
    4. 可持续性问题,一般会员加入互助计划后,当小额预存耗尽或无预存模式下课赋征集互助金,都存在征集效率、信息到达等问题,其可持续性相当于保险的继续率,目前模式下并不完善。
    目前网络互助平台排名前十的是:轻松筹、众托帮、同心互助、17互助、水滴互助、壁虎互助、e互助、抗癌公社、斑马社、夸克联盟。
  • 2021-04-07 04:39 齐敬甲 客户经理

    不要相信这种网络互助平台
    很多都是假的
    特别是千万不要把自已的钱放在这些平台上
    如果到时平台跑路了,你欲哭无泪啊,还是小心点
  • 2021-04-07 04:36 龙安隆 客户经理

    前些日子,我写过一篇《相互保险和互助保险是什么?》,对国家保监会发牌试点的3家相互保险公司,与类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类的网络互助计划平台公司的差异,做了一些对比。随着近期互助类公司的大量涌现,多个传统媒体都刊发了关注性文章,但遗憾的是,这些报道大多属于门外看花,鲜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发明出“互助保险”这样的概念。
    其实在中国,“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鲜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仅29岁的前美团外卖创始人沈鹏,创办了“水滴互助”网络互助平台,不到一个月就获得了包括高榕资本、IDG资本领投,腾讯、真格基金、新美大、点亮资本等跟投的5000万元天使投资,估值高达3亿元,引发了社会上的“互助计划热”,这才引起了公众对互助保障的关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计划、互助保障、互助保险、互联网保险、相互保险等一系列新名词之间的概念混淆。
    国内目前成立最早、会员最多的互助保障组织,其实是官方的:199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经原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创立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互助会在组织形态上是由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国性互助保障社团组织。该组织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法人、统一产品、统一管理、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7个派出机构,在各所在地工会设立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员会。
    互助会的会员形式为缴纳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参会费,参加大病、意外、妇女等不同的互助计划,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难,可以获得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这与现在的网络互助模式:缴纳9元钱入会,不幸发生时获得30万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点在于互助金来源:由于互助会的会员众多,且成立时根本不存在互联网这种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个案例补偿都进行会员分摊。互助会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费,差额部分是由工会费用或企业社保费用补足。并且,互助会的救助金额并不多,最高救济为13万元左右。
    由互助会的监管方式可以看出,实际上互助计划是被时任政府按照“社会保障”的一种手段来对待,由社会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营利性的商业保险管理。
    国家保监会对此的表态也是:“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也就是说,从保监会的态度看,纯粹的社会互助保障服务,不管是线下的互助会组织,还是互联网的网络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险业需要监管的范围。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与“互联网保险”之间的红线?可以参考三条:
    1、刚性兑付。保险业务有刚性兑付的属性,投保人如果发生了触发赔偿的条件,保险公司就必须依法给予兑付。为了保障这一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而互助计划、互助平台都是属于民间行为,必然存在企业倒闭的可能性。
    2、投资收益。保险业务属于一种理财金融产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购买保险作为避险保障,也可以当作是理财投资。互助类服务则是非营利性,严禁出现分红或者其他变相金融收益。
    3、资金使用。商业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将保费收纳之后,会用于各种投资经营行为来获得最大化收益(现在除了石油和黄金领域之外,保险资金已经全面开花在到处投资),以实现资产增值。互助类服务的资金属于全体会员,只准专项使用于会员赔付,不得转作他用。
    互联网创新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土壤,现在互助平台如雨后春笋,难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监会还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个机构,还是需要尽快开展市场调研,早日给互助监管确定个婆家,更有利于行业发展。
  • 2021-04-07 04:33 齐晓娜 客户经理

    网络互助是一种原始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为了避免了个体负担过重,约定单次互助金不超过若干元,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
    至于内涵都是大同小异的都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一人患病,众人均摊,等等等的。
    同心互助网络互助平台也算是国内首个区块链应用落地的网络互助平台吧,我也去体验了他们区块链客服端了,和其他平台相比也就技术有优势些。
  • 2021-04-07 04:27 贾黎黎 客户经理

    是的啊,同心互助是一个区块链+网络互助平台,而网络互助又叫互助保险,网络互助是一种原始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为了避免了个体负担过重,约定单次互助金不超过若干元,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
  • 2021-04-07 04:26 桑风月 客户经理

    网络互助保险平台目前在国内很火的,并不是哪些人说说就是什么骗人的平台的,虽然保监会还未对网络互助保障平台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网络互助保险平台在国外已经流行很久了,也得到国家的认可,同时也要搞清楚网络互助保险平台和网络互助金融平台不一样的,很多网络互助金融平台是用来骗钱的,而网络互助保险平台是来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重大疾病的。
    而在网络互助保险平台中还有一些想突破网络互助平台存在的缺点现状,举个栗子:区块链网络互助平台同心互助,是区块链创业公司阿博茨金融科技公司推出的首个项目。阿博茨由原海豚浏览器创始人杨永智创立,目标是以网络互助为切入点,持续不断的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将开源代码和实际应用结合,实现了区块链技术与网络互助的深度匹配。同心互助在技术和产品上双向创新。技术上,通过区块链以及大数据技术,消除传统网络互助模式的缺陷,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新型网络互助平台。

    扩展阅读:

  • 2021-04-07 04:23 齐晓影 客户经理

    互助计划是网络互助保险的一种产品吧,是属于网络保险的。而网络互助是一种原始保险形态与互联网结合,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为了避免了个体负担过重,约定单次互助金不超过若干元,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
    网络互助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进行了两点创新。一是交换风险协议,类似于交互保险制度(Reciprocal),即没有法人实体,会员之间通过协议承诺承担彼此的风险损失。二是个体风险总额控制,例如单次互助金不超过3元,从而避免了单个个体负担过重,并规避了偿付能力问题。而传统保险的确定期限、确定保额制度,要求较强系统化风险控制能力。
    这种模式在保险的发展历史上,并不特殊,其实就是保险的原始形态。其收费方式,相当于教课书上的“课赋制”,通俗的讲叫“即收即付”。但由于互联网的高效交互,大大提升了其扩展会员以及支付征收的效率,因此具有更强的活力和生命力。
    网络互助与其他互联网金融创新类比,就是“众筹”、“P2P”与保险行业的结合,其基本理念和运作模型完全相同,社会效益非常突出,可以成为商业保险体系的有效补充。而其更加小额、分散的资金特征,以及非以利益追逐为目的的动机导向,使其风险完全可控。目前国家已经全面认可众筹和P2P模式,网络互助如果正确引导,完全可以成为金融保险创新领域的全新典范。
    目前国内出现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区块链落地应用,同心互助将开源代码和实际应用结合,实现了区块链技术与网络互助的深度匹配。技术上,通过区块链以及大数据技术,消除传统网络互助模式的缺陷,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新型网络互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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