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酒驾发生车祸,但是保险合同免赔条款里并...

我是属于饮酒发生车祸,也就是说酒后,但是保险合同免赔条款里并没有酒驾或者醉酒不予以赔付这项,我车的保险很全,现在我车内的乘客受伤了,而且医药费相当昂贵,如果就保险合同免赔这项起诉保险公司的话我有多大的胜诉几率?
赵风莲 来自: 网页 2021-04-0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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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5 12:23最佳答案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在保险免责的范围内。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预支救助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1. 司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

  2. 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被盗抢。

  3.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4. 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前款规定的责任。

扩展资料:

理赔程序

一、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四、提交索赔材料。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通常,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该起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六、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了赔偿决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七、协助追偿。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了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法律还赋予了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此时,被保险人不能认为反正自己已经获得了赔偿,就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4-05 12:35 连东英 客户经理

    会。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 保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2)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 责任免除 条款也会列明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3)一般来说,酒驾是不赔的,如果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内承担垫付责任,但垫付后要向致害人追偿的。

    (4)另外,保险合同有些免责条款的,一定要注意下,有以下情况通常是不予赔偿的:无责;酒驾。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无效(过期 准驾车型不符) 商业险拒赔 交强险赔;钢圈轮胎单独破损 加装件等。

    (5)其他人为原因(被划伤被砍被砸);事发后未在48小时内报案;被保险人或其认可的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损失,或者扩大损失。

    (6)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参考资料

    酒驾事故无法获保险理赔.人民网[引用时间2018-5-12]

  • 2021-04-05 12:32 齐景国 客户经理

    你们虽然是购买了保险,但是醉驾保险公司对有形财产损失是免责的,在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1-04-05 12:29 黄益汉 客户经理

    为了使被保险人注重控制风险,避免被保险人因投保而对风险疏于防范以及由此产生的事故率的增高,保险公司对于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制定了一套免赔率制度。具体规定参照条款第十七条:在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负责损失额度×(1-免赔率)的部分,损失额度×免赔率这部分需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另一方面,为避免因免赔率制度使保户在遭受大事故时蒙受损失,保险公司又设计了不计免赔特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是指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对损失额度×免赔率这部分金额负责赔偿。(注:保险公司规定必须在已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险。)
    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险管理法,禁止酒后驾车,只是从交通管理的角度考虑。对于保险是否赔偿,必须由《保险法》、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特别的规定。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于保险赔偿并无影响。因为汽车保险就是在转嫁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不是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负担下来。如果要想不赔偿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把酒后驾车作为免除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写出来。一旦驾驶员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这些合同条款拒赔。这样的合同条款,称之为“责任免除条款”。
    但是,《保险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由于这种“不赔偿”的条款,会对驾驶员、车主、受害者产生重大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就应该在投保的时候,特别提醒车主注意一下,让他们了解和接受。如果他们不接受,可以选择不投保、或者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否则车主事先不知道这些,投保、交了保费,出事后保险公司却不赔偿,那对他们的打击太大了,会让人觉得保险公司缺乏诚信。
  • 2021-04-05 12:26 辛培军 客户经理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属于免除赔偿范围内。但是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第三小条中还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拓展资料:



    案例分析:

    东城宏伟二路,一辆红色牧马人吉普车连撞10车,司机熊某被甩出车外当场身亡。昨日从交警部门证实,肇事司机熊某属于醉酒驾驶,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他的酒精含量达到307.4m
    g/100m L,超过醉驾标准近4倍。

    当晚与朋友吃饭,饮酒过量

    事发当日,东莞交警并未就肇事司机熊某是否存在酒驾的问题对媒体回复。在当日救援现场,有参与救援的医护人员说,对肇事司机熊某进行抢救时,能从其身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怀疑是酒后驾车。记者在随后近距离靠近抢救无效当场死亡的熊某的尸体时,也还能闻到一些酒味。被撞的奥迪司机也肯定地说,吉普车司机一定喝了酒,否则一定看得清他停在路边的车。“他开得又快又斜,整个撞击过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此次事故中,共有10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后,这些被撞的车辆均被交警部门拖走进行定损。据了解,在被撞的10辆车当中,共有4辆车受损严重。昨日下午,联系到其中一位住在景湖时代城的被撞车主。据他说,车辆定损完毕后,被保险公司的人告知,无法理赔。“交警部门鉴定肇事司机是醉酒驾车,保险公司据此拒绝理赔。”对此,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认为,醉酒驾车属于免除赔偿的范围之内。被撞的车主可以向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至于有市民向反映经常有车主在东城宏伟二路上飙车,飙车的原因是缺乏红绿灯以及摄像头等设备。昨日下午,东城交警大队的负责人表示,此前东城交警并未接到相关投诉。“市民反映了这个情况后,这些天每天晚上都有安排交警,在宏伟二路附近设点拦车查酒后驾车的行为,目前还没有发现有人在宏伟二路飙车。”

    [交警回应]

    会跟南城沟通,是否装红绿灯

    东城交警大队的这名负责人还说,此次事件主要原因是肇事司机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并不能将责任归咎到宏伟二路上缺乏红绿灯和摄像头等设备上。“宏伟二路只有三四百米远,不可能单独去安装个摄像头。路口缺乏红绿灯,那个地方属于南城交警的管辖范围,我们会与南城沟通,看是否安装红绿灯。”该负责人说,要想避免事故的发生,主要是要提高司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于保险赔偿并无影响。因为汽车保险就是在转嫁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不是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负担下来。如果要想不
    赔偿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把酒后驾车作为免除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写出来。一旦驾驶员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这些合同条
    款拒赔。这样的合同条款,称之为“责任免除条款”。当然,我们在此需要呼吁广大车友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以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为重。”


  • 2021-04-05 12:20 黄盛毅 客户经理

    酒驾酿车祸 让保险公司买单,该不该?
    法庭依据:“酒驾”未被排除在交强险条款之外
    通讯员 李克双 本报记者 葛学涛
    市民老刘酒后驾驶摩托车将他人撞伤,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按照以往惯例,保险公司认为老刘是酒后驾驶,酿成交通事故不应该由保险公司买单,不料这一说法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近日,维扬法院在审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认定保险公司对酒驾司机老刘负有理赔义务,彻底颠覆了人们对“酒驾肇事,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常规认识。昨天,记者从维扬法院了解到了酒驾肇事保险公司不免责的“扬州第一判”。
    事故:退休职工遇车祸,被撞成10级伤残
    市民王女士今年56岁,是市区某单位的一位退休职工。去年12月8日下午4点多钟,王女士骑着自行车和市民老刘驾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在五台山大桥南下坡处发生碰撞,致使王女士当场受伤。
    车祸发生后的第13天,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女士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老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来,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情作出伤残鉴定,鉴定结论为:王女士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及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膝半月板撕裂、左膝内外侧副韧带损伤,目前遗有左下肢功能丧失11%,属十级伤残。王女士先后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治疗了23天,共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近3万元。
    因为这场车祸,王女士事后算了一下,自己损失大概8万元。她找到老刘索赔,老刘态度倒是不错,不过他觉得这个钱应该由保险公司出,“我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呢。”
    判决:酒驾不理赔 ,法院不支持
    双方最终在索赔问题上出现了分歧,王女士把老刘和老刘投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近8万元。对此,老刘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老刘的这一说法,保险公司不认同,并提出了辩解意见,这一意见也成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那就是:车祸发生时老刘是酒后驾驶,按照规定,保险公司对酒驾肇事司机老刘不承担理赔责任。
    但法院却认为,保险公司针对老刘酒后驾车不予理赔的辩护,保险公司的辩称意见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保险合同给付王女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53909元;老刘赔偿王女士8542.58元。
    依据:“酒驾”未被排除在交强险条款之外
    酒后驾车会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几率,我国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并且对酒后驾车的处罚也非常严厉。酒后驾车不但对自己的安全构成威胁,而且对他人也是很不负责任的。对此,保险专家指出,如果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岂不成纵容酒后驾车行为?同时,在一些市民看来,从情理上讲,酒驾带来的后果是不该由保险公司买单的,之前也少有这样的判例,那该案作为“扬州第一判”判决依据是什么呢?
    法学专家透露,《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其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因为司机酒后肇事这种情形,保险公司就免去责任,很可能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与两部法律的立法宗旨是相违背的。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经过深究立法原意、结合实践,认定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调查:酒驾赔付、醉驾不赔是交强险“潜规则”?
    “酒后驾车出了事故是否理赔?”这个话题被不少司机朋友所关注。有的保险公司趁势打出了“酒后驾车可理赔”等保险广告,声称可以帮酒后驾驶出事故的司机办理理赔业务。那酒后驾车出了事故到底能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呢?
    业内人士透露,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酒后驾车”并没有排除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但商业车险中,“酒后驾车”依然被列为免除责任。饮酒后驾车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交强险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对待,主要是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这在业内是“潜规则”。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则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但如果是驾车人自己的车及人身损失,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按照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2021-04-05 12:17 连丽艳 客户经理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
    但是,3月21日,最高法院一则《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酒驾、毒驾、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而导致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并向被保险人追偿。”引发舆论强烈反响
    注意其目前是“征求意见稿”
  • 2021-04-05 12:14 黄盛沛 客户经理

    因在于,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交强险条例)第22条之规定,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也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责任。
    而商业险是否能得到理赔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酒后驾驶在世界各国均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我国《交强险条例》以及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对其做出了禁止性规定。由于交强险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方(第三者)合法权益的最低限度保障,因此,法律在这方面强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对于商业保险来说,更多的则是侧重于市场调节和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对于酒后驾驶这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在商业保险合同中都有免于赔偿的明确约定,这种约定既符合“不应因其违法行为而获益”的民法精神,也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使得投保人积极进行自我约束,主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更多潜在的交通事故得以避免。
    若行为人有酒驾行为的,本身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法,此时对驾驶者进行处罚时理所当然的。然而,即使酒驾还出事故的话,此时情况更是严重,那么酒驾出车祸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的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财产损失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还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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