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上生育保险的外地人员,在外地生产能报...
赵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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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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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5:40最佳答案
在北京上生育险后,在外地生孩子是可以享受到生育险(生育津贴)和医疗报销(产前体检和生产报销的,报销幅度按照北京地区的要求)。
一、生育津贴
准备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一方为北京户口),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双方都为外地户口)。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两份;男女双方单位盖章,男女双方签字(社保中心领取,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网上下载了填的,需要双方单位盖章)。
6.《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两份。
注意,生育当月不能申报,请于生育日期的次次月办理(例:7月生育,9月办理) 以上复印件都要用A4纸打印,复印件与填写的表都要加盖单位公章。
生育津贴的缴费基数是以当年4月份单位报给社保的平均缴费基数为基础的,不以女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为基础。如果单位的平均基数不够社保规定的最低限,比如单位的平均基数是2500,社保的平均基数是2521,就以社保的最低限为准。
生育津贴包括三个月的生育津贴和一个月的晚育津贴(如果符合晚育条件的话),晚育津贴可以从男方单位领取,但三个月的生育津贴不能。
生育险最好是从1月份开始上,如果没上就补缴一下。社保规定生育险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享受,这样1月份的检查费用就可以报销了,不上1月份就不给报销的。而且一定要在一个单位连续缴费,中间换单位了,社保的生育津贴极有可能就不给报销了,是这样规定的。
二、在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的程序(外地城镇户口):
(一)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必须先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开具证明的所用的材料是:
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办理,小蓝本)。2.暂住证。3.社保卡。
(二)然后到街道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 1. 生育服务证(户籍地出具的一年内符合规定的相关婚育证明),即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 现居住地的居委会的证明原件;3. 社保卡复印件;4. 身份证复印件;5. 结婚证复印件;6. 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是本单位职工,且参保了生育险)原件;7.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全部要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三、需要注意: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全额结帐证明;
6、单位情况说明;(证明本单位某某因为某某原因回老家生产,某某原因可以是比如在京无人照顾等等……,盖公章)
7、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10、申报外地分娩费用时,需提供就诊医院是否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及级别的证明。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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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5:51 龚崇松 客户经理
非京籍职工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通知》提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覆盖范围将目前不能参加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同时,人员范围扩大,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在参保之列,不再区分其是否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非京籍职工也纳入了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
生育津贴低于个人工资单位补。
《通知》对生育津贴的计发办法进行了调整。生育津贴不再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计发,调整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通知》强调,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通知规定,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通知》同时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近3000万元。
此次调整首次将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相关门诊检查的费用、住院分娩当次产褥期感染等项目纳入可报销项目。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享受医疗服务的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参保人员如没有签订自费协议(即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外的需求),可实现生孩子不花钱。
申领生育津贴需连续缴费9个月。
此次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后,对于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通知》将"9个月的连续缴费期"做了调整:即自2012年1月1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但在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通知》指出,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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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5:51 齐敬磊 客户经理
异地生育要在二级医院以上。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
2021-04-02 15:48 辛培剐 客户经理
有参保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在生育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如果离开参保地到外地生育的,需要先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生育备案,并且要在异地选择属社保定点的医疗机构,生育后将缴费凭证带回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费用。 -
2021-04-02 15:48 龙小语 客户经理
能报销的!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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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15:46 连丽萍 客户经理
看什么情况了,如果你是你们公司外派到外地工作的,由北京单位给你出份证明,证明你是由公司外派到外地工作的,这样的话生育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津贴都可拿到北京来报销。 -
2021-04-02 15:43 齐春敏 客户经理
应该是可以的,但要在去外地生育前,要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2021-04-02 15:37 黄盛权 客户经理
在京参保的外地人异地生育可在京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外地人在北京参加了生育险,现在去外地生孩子,在京参保的生育险还能用吗?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本市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
在京参保的外地人异地生育可在京报销
昨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市人社局网站开展的在线政策答疑时表示,外地人在京参加生育险后再去外地生育,可使用在京参保的生育险报销相关费用。
须在京参加生育险由所在单位代办报销手续
当日,有网友提出,外地人在北京参加了生育险,现在去外地生孩子,在京参保的生育险还能用吗?对此,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本市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的生育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标准按照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
据了解,由于一些非京籍职工的家人在外地居住,而非京籍职工生育后,往往在短期内需要家人帮助抚养孩子。为此,部分非京籍职工虽然在京参加了生育保险,但生育却选择在家人居住的外地进行。
为了保障这些在京参加生育险的非京籍职工的合法权益,本市允许在京参加生育险并去外地生育的非京籍人士,使用在京参保的生育险来报销相关费用。
同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非京籍职工选择生育的外地医院应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非京籍职工需要把相关医疗费用的单据交给所在单位。
焦点解答
用人单位应立即执行产假新规
网友:我是一名外地在京工作的人士,我和爱人都属晚婚,前几天爱人生产,我能申请男士陪产假吗?
市人社局:根据有关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而且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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