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间公司是否可以不交.上海外来人...

我是2008年3月19号出入我们公司的试用期有3个月我们公司到2008年8月才给我交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试用期间公司是否可以不交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车广侠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4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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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7:37最佳答案

首先,不管是试用期还是转正期,保险都是要交的。不过你“2011年1月1号签的,即日生效”是什么意思。正常的劳动时间自你入职当天已确定,即使是2011年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也应该是你2010年12月X日至X年X月X日。
按正常的劳动法规,你上年12月份,1月份,至今都应该缴纳。至于三月份你们公司应该没补缴进去,具体可以再咨询一下12333确认。
综合保险是以单位名义为员工缴纳的,员工本人交不进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4 17:46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可以补交的
    交综保你可以得到以下保障
    1,会有张综保卡,缴费期间内,每月有20元存入卡里,可以去上海各大药房买药用。
    2,缴费满1年,保险公司会给你一张养老补贴凭证,等到你达到法定年龄了可以去取。
    3,重大疾病住院,可以报销点费用。但是有起付标准线,现在大概在7500元左右,就是重大疾病住院,发生的费用7500以内的自己承担,以上的话,会帮你按照比例报销点。当然7500这个指标每年不同,今年暂时不知道多少。反正差不了很多。
    4,综保都是公司承担费用,你自己不用承担缴费的。
  • 2021-03-24 17:43 龚小莲 客户经理

    一、工伤(或者意外伤害)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上海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经有关部门作出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参照上海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保险金一次性支付。
    二、住院医疗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满三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最高额,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三、日常药费补贴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以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外来从业人员享有综合保险卡后,每月20元的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会按月注入综合保险卡内,综合保险卡持有人可以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同时,外来从业人员可以到上海市建工医院、长宁区中心医院这两家医院进行体检,并使用综合保险卡支付体检费用。
    四、老年补贴待遇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其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5%。
    外来从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以凭老年补贴凭证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在沪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只能享受工伤、住院医疗和日常药费补贴三项保险待遇。
  • 2021-03-24 17:40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如果你10月份为综合保险新开户人员申报综保,那你申报后所产生的费用会显示在11月的缴费通知书上面,但只能显示10月一个月的金额.你11月初交了10月的费用后,自然可以查到此人10月份的费用缴纳成功.因你说当初申报是从6月开始补缴的,那如果补缴成功,费用会显示在12月的缴费通知书上面.(即申报和补缴不能同时办理,只能当月办理申报,隔月补缴.)还有,如果你当初申报此人入职的话,可别忘了给他退工哦~
    以现金结算的方式当然不妥,因为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综合保险的费用并非全部为员工本人所有.比如你现在每个月为他缴纳246.9元,但这个员工每个月可拿到的只有几十元,剩余的钱全被计入统筹了.
    所以你现在要关注的是12月拿到的缴费单是否包括了这个人的补缴费用,如果没有包括,那你们的确是没有为他缴纳这方面的费用,那也没关系,你还可以去外劳力管理所办理一次性补缴(补缴3个月的费用就可以啦~)至于打到他卡里的钱,就不是你需要管的(保险公司会做的),只要你交全了他的综保就没问题了.
  • 2021-03-24 17:34 辛国江 客户经理

    外来人员在上海缴纳城镇保险是需要条件的.在未取得缴纳城镇保险资格前,没有按时缴纳当然可以补缴的.社保(包括小城镇,和综合保险)都是国家强制性的.
  • 2021-03-24 17:31 齐敬磊 客户经理

    1、缴纳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可以享受工伤、住院医疗、老年补贴和日常购药补贴(20元/月)等待遇。
    2、综合保险费用都由公司承担,个人不缴费。缴纳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比例为12.5%。目前单位每月缴费在200多块钱,都是按统一标准来缴费的。
    3、按规定是违法的,试用期也得签订劳动合同,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从你进入公司满1个月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小公司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占少数,自己可主动提出来,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2021-03-24 17:28 车庆云 客户经理

    1、如果您求职的上海公司杭州办事处没有在杭州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即具有法人资格),那么公司确实是只能在上海为你购买社保。该公司人事部告诉你只能办理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那么你就要了解该综合保险的情况。此外,从2009年7月1日起,上海规定为外地城镇户籍员工应该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保,但这个规定目前并未强制企业来执行。
    2、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可以享受工伤、住院医疗、老年补贴和日常购药补贴(20元/月)等待遇。老年补贴保险凭证的额度为,本人实际缴费基数的7%,也就是上年度平均工资*60%*7%,等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待遇相对较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或者在三年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获得1份老年补贴凭证。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以凭身份证明、老年补贴凭证到指定保险公司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你即使回到海宁同样可以领取。
    3、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享受每月20元的日常医药费补贴待遇,日常医药费补贴资金按月注入综合保险卡内,持有人可以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也可到上海市建工医院、长宁区中心医院选择适合的体检项目,用卡内资金支付体检费用。卡内金额可累计使用,但不能提取现金。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自负;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外来从业人员承担20%。
    4、最后提醒:公司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不受地域影响,退休后在外地同样可以领取。但涉及医疗部分则需要在上海就医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扩展阅读:

  • 2021-03-24 17:25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可以补交,公司是否同意要问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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