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条款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条款有哪些?
黄盛昌 来自: 移动端 2021-03-21 11:2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3-21 11:32最佳答案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保什么?重点条款详细解读-工保网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保险。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替代形式,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履行维修义务为保险标的,因此也叫做保修保证保险: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不履行施工质量缺陷修复义务时,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进行赔偿或维修以承担代偿责任。当然,保险公司赔偿或维修后,可依据质量责任依法向承包商进行追偿。

近年来,这一险种逐渐获得了监管和政策支持:2015年起,原保监会陆续批复了多家财险公司的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条款及费率;同样也是2015年,云南省率先在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5家子公司中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梳理各方披露的质量保证保险条款,我们可以得到对于该险种更为全面的理解。

保险主体

根据保险条款,真实、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分别是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即要求承包人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以及未发生工程违约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具体而言,这一前提对应着因基础合同失效而出现的免责情形↓↓↓

保险期限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合同约定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终期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这里的关键概念是缺陷责任期。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此在工程缺陷保证期开始之前的10个工作日内,投保人需完成投保申请。

保险责任

一旦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则工程缺陷责任期开始,保险责任同时开始。直至缺陷责任期终止的保险期限内,当施工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未履行施工质量缺陷修复义务时,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触发保险理赔。保险人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关键概念一是质量缺陷。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如↓↓↓

另一个关键概念是缺陷修复义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也就是说,因工程质量有缺陷而产生的工程本身的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被保险人收回、更换或修理的费用(↓↓↓),由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承担。

此外,保险情形之外的免责情形,以及经济损失之外的其他损失,皆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而针对重复投保的情况,保险人也有权按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具体而言,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将依据建设施工合同而定,再乘以差别化费率即为保费数额。

差别化费率是工程保证保险的专有特征,体现了保险的市场调节功能。具体到质量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所公布的行业主体信用信息,以及投保人的财务状况、运营能力、项目经验等,对工程承包方实施差别化费率。

保险理赔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普遍实行绝对免赔: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这意味着,在保险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需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保险人仅对超过绝对免赔额的部分给予赔偿。一旦保险损失达到绝对免赔额度,被保险人即可依据索赔程序进行理赔↓↓↓

为保证理赔权益,被保险人还应注意控制事故责任↓↓↓

另外,在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这一主险后,承包方还可以根据需求投保相关附加险,如附加保温、防水工程保险,附加门、窗工程保险,附加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险,附加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保险,附加装修工程保险等——保险公司以及背后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的加入,也必将为建设工程撑起更有力的质量保护伞。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1 11:53 窦连波 客户经理

    从2010年的22.9亿元保费收入,到2019年的884亿元保费收入,十年间保证保证增速飞快。“十二五”期间(2011-2015)保证险年复合增长率达54.9%,为同期财险业平均增速的3.5倍;在2015年业务规模首超信用险后,保证险更是疾速前行,稳稳坐上了非车头把交椅。



    作为财产险领域的新兴险种,保证保险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持续完善的外部政策环境: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消费增长、发展实体经济及普惠金融等国家战略均提出要大力发展保证保险,充分发挥其融资增信功能。其作为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险种迅速问鼎财险第二大险种,也得益于社会信用风险管理需求的持续上升。
    细数2019年的保证保险历程,除政策与市场持续带来发展空间外,盈亏对比、监管动向及行业创新也给未来以发展启示。





    1、细分险种参差发展


    较之保费收入的持续增长,保证保险的业务表现却差强人意。不同于2018年的13亿元承保盈利,2019年保证保险整体处于承保亏损状态,前五家头部险企的综合成本率基本也已突破90%。其中由于业务质量和风控水平的差异,细分险种间差异较大。
    按照保险公司承保的履约信用风险是否具有融资性质,保证保险可分为融资性保证保险和非融资性保证保险两类。从市场份额看,融资性保证保险占据大壁江山:小额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占市场份额超八成,网贷平台履约保证保险约占一成;非融资性保证保险中的建工履约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加上融资性保证保险中的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则共占3%。


    其中,融资性的小额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以及非融资性的建工履约两大险种整体实现承保盈利,目前也是再保支持力度较大的细分业务;而融资性P2P履约保证保险亏损较多,加之其亏损数额极大(如长安责任保险至2019年第三季度仍有9.08亿元应收代位追偿款),因此“拖累”了保证保险整体的承保利润。
    进一步究其亏损原因,网贷平台履约保证保险的大量出险及巨额赔付,主要源于其较高的风险系数及较低的风控水平。与之截然相反,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则是风险可控且较好实现“零风险预期”的典型。



    2、监管趋严


    在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加大的同时,基于保证保险这一发展现状,监管部门对于保证保险的风控要求逐渐加强。如银保监会于2020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此前2019年11月下发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明显强化了对于融资性保证保险的监管。
    从保证保险的新增批复来看,2020年至今获得批复的保证保险仅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量保证保险;2019年下半年间的获批险种也聚焦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履约保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预付款保证保险等,除此之外仅有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及功率衰减补偿保证保险、自用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两款。
     从银保监会的资质监管来看,《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不仅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资质规定,还要求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须具备相应的组织架构、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且业务系统需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金融机构业务系统,全面健全风控系统。征求意见稿还详细规定了融资性信保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拟全面强化保险监管工具。



    3、积极创新


    随着政策的支持以及监管的明朗,险企也积极探索保证保险应用领域,以为更多行业带去信用风险保障: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走出去”背景下的并购保证保险,以及交通强国战略下的轨道交通工程保证保险,都是创新典型。特别在非融资性保证保险领域,险种创新尤为突出。
    在保证金领域运用保险机制,包括在诉讼保全、财产保全、建设工程、关税支付、电费缴纳、土地流转等领域用保证保险代替现金保证金,是非融资保证保险近年来的发展亮点:不仅诞生了中国第一个被保险人为政府机构的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也发展出了黑马险种——建工保证保险。


    2019年,建工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达11亿余元,保持了近三年来的翻番增长趋势。其中,建工保证保险在继续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培育履约保证保险的同时,还创新发展出了建设工程监理履约保证保险:其以建设工程监理人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义务为保险对象,将建工保证保险的信用保障范围拓展至监理领域,惠及更多建筑企业。



    在社会信用体系逐步渗入各行各业的未来,保证保险距离千亿保费关口不再遥远。值此蓄势待发之际,保证保险应回归“保险姓保”初衷,吸取亏损经验加速夯实风险保障实力,巩固专业优势拥抱市场未来。

  • 2021-03-21 11:50 齐新潮 客户经理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内容及如何建立:
    一、量力而行
    审核认证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不是想当然的,必须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经济实力为基础。有的企业为了拿到认证证书而参与贯标认证,到头来功亏一篑,不但没有拿到证书,反而造成人力与物力的损失;也有的企业以拿到证书为目的,通过了认证,但并没有规范管理,从而大大增加了企业内耗,使领导和广大员工对质量体系产生抵触情绪,证书也就形成了一张废纸。
    二、 领导作用
    中、小企业的领导对质量和贯标工作的观念、态度直接左右贯标工作的进程,可以说领导的重视是一个企业质量体系创建、保持并规范运行的基石和后盾。经验证明很多企业审核认证半途而废或认证后质量管理滑坡都是与领导的不够重视分不开的。贯标工作伊始,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十分重视,把贯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计划的头等大事,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对质量体系文件加深理解,以身作则,同时也制订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在整个企业内营造了积极的贯标氛围。这也是企业能一次性通过认证注册的重要原因。取得证书后,很多企业最高管理者往往对贯标工作的关注日趋减弱,主要源于贯标初期的重视是对拿到证书的认识,而非对建立质量体系的重要性的认识。公司“管理者推动方式”与“收益者”(主要是顾客)双重推动的模式是通过认证后最高管理者重视贯标工作的一个明显标志。最高管理者在认证后制订了贯标工作的长远规划,确定持续改进的目标、基本方向与途径,在整个企业内倡导改进的做法,培养持续改进的意识和价值观,防止认证后各级管理人员产生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错误思想。
    三、 全员意识
    有了管理层的重视只是贯标工作的基础,必须依靠全体员工的参与和支持,如果质量体系只有领导的重视,没有基层人员的认真执行,那么质量体系将形同虚设。如何提高全体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合作性是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关键。贯标伊始,公司领导全面负责,把握大局,正确引导,为认证工作掌舵领航,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人员一丝不苟,团结一致,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尤其在不合格项控制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上,一改过去沿袭几年的老思想,老方法,老传统,采用符合ISO 9001质量标准要求的管理程序,使运作程序规范、合理、可操作,为认证付出了辛勤汗水。
    四、 重在贯彻落实
    很多通过认证的企业都会有同样的感触 -----文件好编执行难。一开始就重视程序文件的可操作性,对程序文件可操作性进行了两次修订,并且在编制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时候,上上下下进行反复的论证和修改,方方面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在制订目标时,公司管理层经过多次研究,征求多方面建议,使质量方针简洁、易记;质量目标尽可能量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为日后质量体系的贯彻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在保证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在符合标准前提下,突出实用性,尽量达到执行起来顺畅,没有被套住、别扭的感觉;对可执行性文件(企业内控标准、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计划、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外来文件)进行了较为客观的界定,对企业内控标准和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删除繁琐的条款,并将成熟的操作经验以简明的叙述融入其中,使其操作时易于执行,对质量记录尽量采用表格的方式,在设计表格时,突出重点,做到不漏项,无多余项,保证了在记录过程中便于操作。以上几个方面保证了质量体系在贯彻落实中的简捷、易行。带动了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没有把记录填写和执行质量体系做为一项包袱来看待。
    在质量体系培训的基础上加大管理力度,要求公司的各级人员严格按ISO 9001质量管理标准执行,对有令不行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给予惩罚,从另一方面保证了质量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认证后对企业的促进作用
    1.分工明确
    通过认证对企业的促进作用最明显的一个特征,不但解决了各岗位的职、责、 权,而且构成了相互关联的网络,为“追求完美,为用户提供期望的工程和服务”构 建了质量保证机制,任何工作和责任及相互关系皆用文件形式确定下来,其标准化程 度是过去从未达到过的,改变了以前好事有人争,错事互相推诿;质量保证变成了有 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体现了理论与实际的统一,规范与操作的一致。产品(包括 产品和服务)质量能够起到有效的追溯,一件不合格品(产品、材料、服务)很容易 追溯到责任人,查明不合格的原因。
    2.拓宽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增强企业的整体实力,(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信誉及资源配 置)才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创立品牌战略。ISO 9001正是在积累和总结世界发达 国家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由国际TC技术委员会制定的统一国际标准。它有利于提 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产品和服务)质量,能够向顾客和第三方提供足够的保证 和信任,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等 综合实力明显加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能拓宽市场,增强了 市场竞争力。
    六、企业通过认证后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认证只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ISO 9001 国际质量标准,而保证质量体系是否能够持续有效的运行才是企业认证的根本。如何保证企业的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呢?下面就从三个方面予以简述:
    1.持续有效的开展质量体系审核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只能表明这个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和满足GB/T19000- ISO9000族标准中某一质量保证模式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即使企业通过了质量体 系认证,质量体系在实际运行中,总是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不断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不断改善和不断改进的机制,就会出现各种影响质量体系运行 的问题,逐渐使质量体系运行困难,就会出现企业管理滑坡。最终导致质量体系名存 实亡。因此,为防止认证后出现管理滑坡,公司明确了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文 件化体系。持续有效地开展质量审核,对质量体系运行做出正确诊断,对发现的不合 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实施纠正/预防措施,使质量体系步入良性循环,完善不断改进的 机制。持续有效的开展内审,领导重视是关键,全员参与是基础,内审员是机制改进 的保障。如何开展审核,不断地发现问题和监督落实纠正措施使其有效。
    1) 设置专职内审员,赋予内审员相当的权限,并充分肯定内审员的工作成果,激励内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管理者代表亲自过问质量审核工作,审批质量审核计划、协调审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纠正措施的落实,强调审核的重要性和实效性。
    3) 反对“报告满天飞,不能实际解决问题”的作法,内审员要主动处理问题,日常事务要自己解决,不能任何问题都向领导汇报。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由领导解决时方向其及时汇报。对于潜在的问题要有敏锐的预见性,将引发不良后果的原因、过程、解决方案等及时向领导层报告,以便决策。只有这样,内审员的重要性和作用才能体现。
    4)反对“能力”不强或管理知识困乏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对人的管理及能力的评价不要以做了多少事,而应是做成了多少事为评价原则。以免使下属员工产生抵触心理。
    在质量体系检查的方法上采取“三结合”,定期审核与日常监督审核相结合、专 题审核与专业审核相结合、要素审核与部门审核相结合。上述方法的结合使质量体系 检查的内容和范围更全面更有代表性,真正能够做到审核横到边、纵到底。
    质量问题不能够在措施上得到落实,久而久之评审就会走过场,贯标成果就难以巩固,企业管理就会滑坡,内审员的业务能力也得不到提高,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 机制也会消弱。我们采取的较为有效的措施是:
    1) 审核的结果与公司经济责任挂钩,奖惩兑现。我们把质量体系审核(日常监督审核、专题审核、管理评审等)、产品质量审核、过程质量审核分别纳入考核,占一定的考核分。对不合格或纠正措施的实施整改情况,由公司品管部负责跟踪到底,问题得不到落实、得不到改良决不罢手,并向管理者代表直接汇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2) 将审核出的问题进行量化分解,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项进行重点跟踪闭合,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和教育。
    3) 注意内审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和考核。要求内审员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培养。如果一名内审员对专业知识不刻苦钻研,不及时掌握内审的好方法,不了解质量管理的新要求,就不可能很好的完成审核任务。为此,派出内审员参观培训或聘请专家来公司讲学指导。同时,公司组织内审员一起交流经验互相学习。为了掌握内审员的业务能力,企业组织对内审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跟踪考核。
    2.注重内部沟通
    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对公司各部门、员工之间存在的质量问题,由公司组织召 开碰头会、专题会及质量分析会进行讨论解决,消除了部门壁垒和责任推诿,使质量 体系的自我改进机制不断得到加强。
    3.管理新思路、新科学
    取得ISO 9001审核认证只是常宏公司提高管理水平迈出的第一步。 将“卓越领导、顾客导向、不断改进及全员参与”的全面优质管理理念贯穿在ISO 9001 质量体系运行的各个过程中,使公司的质量体系融进了新思想、新文化、使质量体系 更具企业自己的特色,运行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不同行业范本也不同,这个供你参考
  • 2021-03-21 11:47 齐新玉 客户经理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的规定。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由施工方投保。
    工程保险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3、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二、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扩展阅读:

  • 2021-03-21 11:44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内容有:
    1.合同评审管理:
    对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草案进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和对其正确理解,正式合同签订前及执行期间对合同进行评审。
    2.图纸资料管理:
    对本工程技术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等从发出到回收的全过程进行控制,使其处于受控状态。
    3.采购管理: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的名单,并定期对其进行评审,采购产品时制订完整的计划、签订周详的合同并用相应的规范、标准等严格进行验证。
    4.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的管理:
    将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列入采购计划,按规定对其进行验证、检验、储存和保管,出现问题时加以记录和处理。
    5.产品标识与追溯性管理:
    对原材料、施工过程及竣工工程进行有效标识,使产品具有可识别性和可追溯性。
    6.工序控制管理:
    对施工工序各个环节的控制,保证其质量满足要求,对特殊工序由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并进行连续的监控。
    7.检验与试验管理:
    严格按规定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8.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按规定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管理、使用、保养和定期检定、校准等进行严格控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且精度能满足使用要求。
    9.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操作标识和控制,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产品才能使用和安装。标识的方式有记录和实物标识。
    10.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
    对原材料、半成品及工序中不合格品的及时标识、隔离、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不得被使用、安装或隐蔽。
    11.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对施工中比较严重的不合格或反复发生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定期总结,分析其发生趋势和可能性,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把不合格减少至零。
    12.搬运、储存、防护和交付管理:
    对施工材料搬运、储存、保管和交付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其损坏或变质。
    13.质量记录的控制管理:
    对质量记录进行标识、填写、收集、归案、储存、保管,按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以证实产品达到规定的要求。
    14.培训管理:
    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特殊关键作业培训或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等,使其素质满足相关的要求。
    15.回访保修管理:
    对已交付使用工程的保修和回访工作严格管理,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
  • 2021-03-21 11:41 黄益民 客户经理

    内容来自用户:荒野雄师2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
    1.项目施工质量目标。必须明确并符合质量总目标的要求。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主要从时间角度和空间角度展开。2.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应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和项目质量目标来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可以按内容分为质量王作计划和质量成本计划。3.思想保证体系。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使全体人员真正树立起强烈的质量意识。4.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工负责,做到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检查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互相协调和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5.工作保证体系。通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运作方式
    质量保证体系运作的基本方式可以描述为计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的管理循环。简称PDCA循环:(一)第一个阶段称:计划阶段(P)。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内容是制订质量目标、活动计划、管理项目和措施方案。步骤:1.分析现状,找出存在的质量问题;2.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各种原因和影响因素;3.从各种原因中找出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4.针对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技术措施方案,提出解决措施的计划并预测预期效果,然后具体落实到执行者、时间进度、地点和完成方法等各个方面。
  • 2021-03-21 11:38 齐晓娥 客户经理

    关于建筑工程保修期长短的界定提法不一,相关法律规定互相矛盾。《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据此规定,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工程质保金预留期限界定为“待工程竣工一年后再清算”。《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项目管理论坛 纵观以上规定,在建筑工程保修范围上,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划分:一是基础、主体类,二是建筑通病类。体现在保修期限上,就是终身保修和短期保修。在短期保修上出现5年、2年、1年和半年的不同。伸缩性差异颇大,幅度相去甚远,哪个规定为准,难以确定。 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保证金的留存额度法律上同样存在不同提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预留质保金的额度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而建设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联合审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则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 关于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对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规定也模糊不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采暖制冷工程和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保修期分别予以年限划定,有的规定5年,有的规定2年。bbs.mypm.net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现状 其一,规定的不一致,导致执行的随意性。在确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留存比例、支付期限、使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不按保修项目或部位计算留存额度、超出适用范围支取、加大比例留存和恶意(或强行)扣留等极度随意的行为。training.mypm.net 其二,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留存、记录、使用、到期支付等没有相应检查监督机构,更没有形成监督机制。 其三,没有在工程保证期结束后界定质量有无缺陷的责任机构,或是界定的实施细则。大多是由建设单位自说自话,最后,总有责任会让施工单位去担。blog.mypm.net 其四,没有建立专门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和施工各方,对应付应收工程款大多是一个总数,对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只是在各自经办人心里按照合同里的约定中计算的一个额度,并没有有凭有据地记录在会计账册中,更谈不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留存保证金了。blog.mypm.net 其五,施工企业的资金沉淀。施工企业不仅资本金少(因建筑环境的变化,这一缺陷更加凸显),而且时时处处受制于人。资金的管理上更加突出:垫资施工、让利合同、替人担保等等,再加上“有理有据”的保证金留存,很多应当由施工企业控制的资金,集中在了建设单位的手中,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周转无力、债台高筑。 其六,保证金只有建设单位独自管控,工程保证金没能完全发挥应有作用,使施工企业常常因此遭受无辜甚至无奈的损失。据各地的审计局审计发现,在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建设单位与管理、使用单位未进行工程项目合同及保证金情况的交接,造成保证金的管理前后脱节和混乱;一味对施工企业提出要求,无限期地拿保证金说事,有意拖延或拒绝返还给施工企业,例如因为工程中的一些小问题,拖延保证金的返还期,甚至借故扣除大于维修费用数倍的保修费用;将保证金转给其物业管理单位,而物管常常把一些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也要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有许多甲方采取项目公司方式进行承包运作,公司随着项目开发完毕进行变更甚至解体,施工单位留存的保证金随着建设单位的消失而无法清偿;有的竟然使用淘汰的汽车、设备或难以销售的房屋等以高价顶值保证金等等。这些损失都会落在施工单位头上,而且也使工程保证金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项目管理论坛 其七,由于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产业定位和市场恶劣的竞争环境,形成在建设领域作突出贡献、付艰辛劳动的施工企业,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发包方会通过各种途径体现其强势地位。各种霸王条款不容置疑地要求施工企业接受。保证金留存期限和额度等方面不严谨的规定,助长了其在执行上的随意性和就高不就低的做法。blog.mypm.net 除此以外,在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上,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规范。如不妥善处理,保证金留存不仅不能作为保证纠正工程质量缺陷的手段,还会滋生腐败,甚至影响建筑企业发展。
  • 2021-03-21 11:35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保什么?重点条款详细解读-工保网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向工程项目发包人提供的保证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保险。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替代形式,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以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履行维修义务为保险标的,因此也叫做保修保证保险: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不履行施工质量缺陷修复义务时,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进行赔偿或维修以承担代偿责任。当然,保险公司赔偿或维修后,可依据质量责任依法向承包商进行追偿。

    近年来,这一险种逐渐获得了监管和政策支持:2015年起,原保监会陆续批复了多家财险公司的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条款及费率;同样也是2015年,云南省率先在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15家子公司中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梳理各方披露的质量保证保险条款,我们可以得到对于该险种更为全面的理解。

    保险主体

    根据保险条款,真实、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分别是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强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即要求承包人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以及未发生工程违约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具体而言,这一前提对应着因基础合同失效而出现的免责情形↓↓↓

    保险期限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合同约定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终期之日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这里的关键概念是缺陷责任期。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此在工程缺陷保证期开始之前的10个工作日内,投保人需完成投保申请。

    保险责任

    一旦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则工程缺陷责任期开始,保险责任同时开始。直至缺陷责任期终止的保险期限内,当施工企业由于自身原因未履行施工质量缺陷修复义务时,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触发保险理赔。保险人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里的关键概念一是质量缺陷。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如↓↓↓

    另一个关键概念是缺陷修复义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也就是说,因工程质量有缺陷而产生的工程本身的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被保险人收回、更换或修理的费用(↓↓↓),由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承担。

    此外,保险情形之外的免责情形,以及经济损失之外的其他损失,皆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而针对重复投保的情况,保险人也有权按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具体而言,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将依据建设施工合同而定,再乘以差别化费率即为保费数额。

    差别化费率是工程保证保险的专有特征,体现了保险的市场调节功能。具体到质量保证保险中,保险公司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所公布的行业主体信用信息,以及投保人的财务状况、运营能力、项目经验等,对工程承包方实施差别化费率。

    保险理赔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普遍实行绝对免赔: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这意味着,在保险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需自担一定的损失金额,保险人仅对超过绝对免赔额的部分给予赔偿。一旦保险损失达到绝对免赔额度,被保险人即可依据索赔程序进行理赔↓↓↓

    为保证理赔权益,被保险人还应注意控制事故责任↓↓↓

    另外,在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这一主险后,承包方还可以根据需求投保相关附加险,如附加保温、防水工程保险,附加门、窗工程保险,附加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险,附加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保险,附加装修工程保险等——保险公司以及背后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的加入,也必将为建设工程撑起更有力的质量保护伞。

    ▎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

相关百科精选

  • 中民安联少... 具有紧急救援 意外健康...

  • 泰康e生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亮点: 长期保障型 终身保险 高额重疾 自选保额 泰康e生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e生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适合人群:需要终身大病保障的中青年、婴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