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我老家是四川的但...

退休人员医保可以跨省转移吗我老家是四川的但是现在在长沙定居想接老人过来便于照顾到这边住院报销费用比较麻烦额度也比四川本地低老人不愿意过来,但是老家又没人照顾她很无奈
米增强 来自: 网页 2021-03-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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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1 09:25最佳答案

退休人员医保跨省可以转。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自愿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登记备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居住地实行直接结算。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保关系转移:
办理程序:
(一)办事对象先到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威海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备案表》3份,领取《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
(二)持资料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2、身份证;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21 09:46 黄盛沛 客户经理

    已经退休,杭州定居,可以回参保地(内蒙呼和浩特)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杭州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 2021-03-21 09:43 赵顺达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的医保,不能转移,只能在原来的医保机构办理报销,如果长期在异地居住,可以在你医保部门领取异地医疗审批表,到你现在居住地医保医院,医保科盖章认可,一般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各盖章一个,拿到你医保地医保部门得到批准,你就可以在你现在居住地盖章的医院就医,全额自负药费,根据你当地医保机构的要求,在你就医的医院开具有关证明资料,一般有住院证,出院证,发票,住院治疗费用清单等等,拿到医保地社保部门报销。
  • 2021-03-21 09:40 龚崇权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医保不能异地转移的
    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
    让老人回原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然后在居住地选择2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费用先自付,然后再拿着入出院证明、病历、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回去报销

  • 2021-03-21 09:37 黄盛毅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不能办理异地转移的
    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
    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养老金通过的邮政的方式领取,然后在重庆选择2家左右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费用先自费,再拿着发票等回去报销
    很麻烦的,建议找乌鲁木齐的朋友亲自去社保中心咨询下如何办理异地安置手续
  • 2021-03-21 09:34 连会新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规定,退休人员,是不办理养老保险和医保转移的,只能在原来参保地就医报销,移居外地的,可以办理异地安置,在居住地就医,但是依然需要回到原来参保地进行报销,和户口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你转移户口。也不能办理转移,楼上的解答,是行不通的
  • 2021-03-21 09:31 齐景国 客户经理

    退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异地养老,医保不可以转到异地,但可以在本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异地就医费用按本地标准就地结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20号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 2021-03-21 09:28 粱俊芳 客户经理

    中新网1月14日电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到12亿人,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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