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上班购买养老保险,缴满以后怎样领取,...

请问,我户籍资阳,在成都打工,单位给我买的社保,如果买够15年后,我是在户籍地领养老金,还是在成都领呢,按什么标准来领呢?
黄盛沛 来自: 网页 2021-03-19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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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18:14最佳答案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9 18:29 辛国爱 客户经理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满十五年后领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标准。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条件待遇

    领取条件

    1、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

    (注:养老保险若出现缴费中断现象,可延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至15年,均可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待遇)

    享受的待遇

    A、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

    C、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D 、死亡待遇:

    (1)丧葬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3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5000元);

    (2)一次性抚恤费: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10个月计发(此为退休人员,离休人员为本人工资的20个月);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死亡待遇各省规定各不相同,详细待遇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参考资料:

  • 2021-03-19 18:26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满十五年后领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标准。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拓展资料: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1、“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2、“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3、“老人”: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19 18:23 车广东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标准领取。

    养老保险交满十年才能按照工作地领取,不满十年的要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领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称,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扩展资料:

    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

  • 2021-03-19 18:20 黄百煜 客户经理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满十五年后领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标准。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

    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3-19 18:17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在哪退休按哪标准领养老金
    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退休,就按户口所在地标准核算养老金
    如果符合养老保险缴纳地(不是户口所在地)的退休要求,可以在当地退休,按当地标准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核算时会考虑两地缴费基数差异。如果缴费地基数比户口所在地高,即使在户口所在地退休,也会比一直在户口所在地缴费领取的养老金要多
  • 2021-03-19 18:11 连丽花 客户经理

    在外地工作交社保满十五年后领取退休金是按外地工作地的标准。在外地缴纳满足15年社保后,是享受退休后可以拿养老金的,但是缴纳满15年,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还必须继续缴纳。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参考资料:

  • 2021-03-19 18:08 赵骏凯 客户经理

    异地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没有转回户口地的话,领取退休金应该按养老保险缴纳地的标准。

    但是外地户口在北京缴满15年社保,既可以选择按照北京的标准领取退休金,也可以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领取退休金。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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