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开户,当时没有领社会保险登记证怎么办?

单位新开户,当时没有领社会保险登记证怎么办?
龚家逵 来自: 网页 2021-03-16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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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05:46最佳答案

这是我平时积累的,希望能帮助到您!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2、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3-16 05:43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可先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 2021-03-16 05:40 齐晓娜 客户经理

    是的,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首先应该先开户。在开户之后缴纳保险则不再需要。
    公司社保要新开户,需要携带的资‍料是: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社会保险登记表。
  • 2021-03-16 05:37 米增建 客户经理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参考资料:


  • 2021-03-16 05:34 窦连波 客户经理

    企业只要参加社保缴费,一定有社保登记证书。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扩展资料:

    企业办理社保登记指南:

    一,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办理地点:

    企业注册(经营)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三,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

    注:尚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可先至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四,办理材料:

    1、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委托收款的《承诺书》,并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完成授权手续。

    2、采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同时登录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官网(“特色服务-社保缴费卡”栏目)申请办理,并按银行要求将相关资料交至工商银行指定网点。

    五,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交单位。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 2021-03-16 05:31 米增强 客户经理

    单位在当月缴费完成后,拿缴费通知单到单位开户的社保登记科办理并领取。
  • 2021-03-16 05:28 齐晓强 客户经理

    新公司社保开户:
    一、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基本开户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三楼领取《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可现场填写,也可带回公司填写,一式三份;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证》,
    二、员工参保手续:
    带上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的,带一份去即可,以及员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厅一楼柜台)
    如果公章可带去,带上公章和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即可,此情况下《南京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由社保机构打印,只需盖公章;
    如不能带公章去,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和《南京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如员工还没换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则需带员工照片一张,在办理社保的同时办理此证(南京玄武区办理此证不需要员工本人暂住证,其他区域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南京市户口的,让其回户籍所在区的街道管理处办理即可);
    办理以上手续,上二楼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印章。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
    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去三楼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所需证件:备案盖章的《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三份,(即第一步填写的表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公章;
    同时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登记完毕,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针对社保中断两个月以内的,同时填写《医疗保险费用补缴申请单》,加盖公章
    四、次月1—10号去地税大厅申报社保,方能扣款成功。
    所需证件:银行帐户涉税账户确认单、税务登记证、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公章。
    银行帐户涉税账户确认单:一般公司注册的时候,公司开户行会给与办理,如没有,则需去银行办理,所需注意的是:地税管理码,是《税务登记证》上签字笔写的数字,如果还不确定,可向所在区的地税片管确认;
    一、需要准备以下一些资料:1。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公章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二、到注册地所在区社保局领取《单位社保信息表》三、到银行签署《委托付款协议书》四、到社保大厅的柜台办立新设立业务,五、将公司需要参保的人员的信息录入在机器中,打印,加盖公章,交到社保大厅

    扩展阅读:

  • 2021-03-16 05:25 龙宣霖 客户经理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佛山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佛山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佛山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三)单位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的办理 变更事项 携带材料 单位名称 (1)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在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在省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邮政编码 地税登记证号码 所属区 法人姓名等 股东姓名 须提供《验资报告》、《股东手册》原件、复印件 单位性质 帐户名称 新开户银行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银行 行号 银行帐号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 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需要换领新证的,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的,可以继续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佛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各区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对应的区社保中心或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 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注销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完终止业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作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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