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公积金贷款,就不能提取物管费

为什么有公积金贷款,就不能提取物管费
齐晓平 来自: 移动端 2020-11-1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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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12:54最佳答案

只要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还存在余额,那么员工就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的。和是否以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管费没有直接关系。
购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0-11-19 13:15 龚峻梅 客户经理

    首先,公积金可以提取,然后报销物业费。

    其次,公积金贷款中,一般要1年后才可提取余额。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 2020-11-19 13:12 齐智善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是用来还贷款的没有多余,还能报销物业费吗?物业管理费是不行的
  • 2020-11-19 13:09 龚峻梅 客户经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2020-11-19 13:06 黄益江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2020-11-19 13:03 连书纳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里的物业管理费能取。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由缴存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每人提取金额由管理中心每年按照保定市物业费水平测算确定。

    扩展资料:

    提取物业管理费的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每年提取一次,每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已实际缴纳的12个月物业管理费总额,最高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

    3、办理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时需建立提取档案,约定提取方式和提取人员,登记提取方式为按年提取。

    4、提取人在柜面或市民e家绑定本人的银行储蓄卡及手机号码。

    5、提取人账户信息绑定后建档可由他人代办或者本人办理,若所建提取档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进行档案变更。

    参考资料:

  • 2020-11-19 13:00 龚小芝 客户经理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 租房自住月租金超过家庭月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计算方式说明:
    1、缴存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联名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合计其提取额度。
    2、提取住房公积金涉及家庭成员或婚前婚后情形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等证明材料。
    3、首次提取与提前还贷提取的金额与额度的差额,其后可以追溯,两种情形分别只能追溯计算一次(该房已出售的不能追溯)。(注:由于新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的原因,此项业务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3、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凭该套房最多只能提取一次。
    4、自动划转提取时间间隔:每人每一周年一次,系统每天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划转提取处理。
  • 2020-11-19 12:57 黄睿哲 客户经理

    是可以的,提取不影响贷款,只是有的地方公积金余额影响贷款的额度,公积金余额多贷款就多,你提取了贷款就少了,公积金账户建立一年以上,贷款钱连续六个月缴纳公积金就能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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