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符合哪些条件

如果家里有两个人,那应该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符合哪些条件
辛培剐 来自: 移动端 2020-08-07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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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 13:37最佳答案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提起申请。

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低保办理流程如下:

申报材料: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理流程 :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0-08-07 13:58 连书纳 客户经理

    城市户口申请低保的条件: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①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②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二)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非因城建拆迁等原因近期出资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有二处以上或对住宅进行非必要性装修的;有购买股票或其他较大金额投资行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读私立收费学校的;家庭成员中有经常出入娱乐消费场所的;饲养观赏性宠物或配戴金银等高档手饰的;3、家庭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的;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员入户核查或“年度审核”的,有弄虚做假行为的;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有更换或新购家用非生活必须设施的;6、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未改造的,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反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申请对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户主(通过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向住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就业状况、家庭成员合影等)报所属社区居委会。2、初审。①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受当地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和就业状况进行调查评审,在社区等公共场所公布第一榜,并指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其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材料必须齐全。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开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核实,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签署同意意见,由社区居委会(厂矿单位)公布第二榜名单,同时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民政部门,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③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立即组织人员入户抽查,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要经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社区居委会或厂矿单位公布第三榜,并由县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
  • 2020-08-07 13:55 黄相明 客户经理

    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申请流程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扩展资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的每个环节,均必须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无论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资格,确定保障范围和保障人数,预算所需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数量,还是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运转,都必须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

    保障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参考资料:

  • 2020-08-07 13:52 梅金红 客户经理

    低保申请知识问答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机制是怎样的? 答: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区(县、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市、区(县、市)财政局按照规定落实和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各区、县(市)民政局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审批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审批管理机关的委托,承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享受低保的农村居民应履行的法律责任? 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已领取的保障金和终止享受低保待遇;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人情况发生变化或家庭人口减少,不按规定向管理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违法生育且没有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者,是否可以纳入农村低保?为什么?答:违法生育且没有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者,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可以纳入农村低保。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基本救助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国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城乡居民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不是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一种奖励或优惠政策。在办理低保手续时,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不予办理,不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城乡低保的法律规定,湘发[2007]6号文件第七条规定“违法生育且没有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者,不能享受民政、教育等方面的奖励优惠政策”,不能作为能否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只要是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在属地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中没有规定违法生育且没有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者,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今年起,农村低保在全省全面推行,虽然目前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府规章,但可以比照城市低保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目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式主要有哪几种?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式亦可是灵活多样,目前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以发放救济金为主;二是发给部分救济金和部分实物,如粮食、生活用品等;三是给予政策优惠,优先享受教育救助等。 哪种情况下可取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答: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不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情形? 答: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又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2、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生活设施或除基本生活必须品以外的非生产性物品,按变现后计算,人均值为最低生活标准6倍以上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农村最低生活标准。 4、正在服刑、劳教的。 5、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调查的。 6、与户主无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挂靠户口人员。 7、有参与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者,被公安机关处罚后一年内不得享受农村低保。 8、已经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不得重复救助。 9、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收取费用的。 10、其他不应当纳入保障范围的。 赡养费、抚养费是怎样计算的? 答:赡养、抚养费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 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二、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三、赡养费、抚养费的给付。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哪些? 答:1.优抚对象领取的各类抚恤金、补助费、护理费、保健金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2.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金; 3.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5.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6.农村特困医疗救助金; 7.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8.政府给予的生产性补助资金。 家庭不稳定收入是怎样核算的? 答:在市场、夜市等从事经营工作的人员,由市场管理部门(工商、税务)证明其收入。若无法证明的,有市场固定推位、每天营业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每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按本辖区职工最低工资收入计算;无固定摊位、每天工作时间在7小时以下的,按本辖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在外打工的农村居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收入难以确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2020-08-07 13:49 齐晓彬 客户经理

    每个城市的申请条件不一样 但基本的如下
    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应依法履行相互间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一、下列情况计算家庭收入
    (一)工资、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
    (二)基本生活费、遗属生活费、困难生活补助费等各类补助、补偿费。
    (三)退休费、养老金、救济金、退职金、辞职金。
    (四)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参加储蓄式养老保险后领取的生活补助费,以及退出储蓄式保险后获得的收入。
    (五)各类博彩、财产继承、受赠及存款本息、红利、有价证券、房屋出租、交易等收入。
    家庭中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人员所从事劳动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如实际收入难以核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核定家庭收入时,有下列情况的,其家庭收入计算如下:
    (一)申请对象每月家庭收入不稳定的,一般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
    (二)家庭中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应扣减学生学费;
    (三)家庭中有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国家部、省级正规院校统招录取的大学生的,可将其在校生纳入家庭成员一并计算。对自费、择校、家庭经济状况明显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不予纳入。
    同一家庭成员中有城市和农业两类户籍的,应先根据其家庭总收入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比例。
    家庭月人均收入比例小于1的家庭中,具有当地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能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三)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四)家中饲养、栽植高消费的观赏性动植物的;
    (五)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六)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2年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保障金或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的;
    (八)不符合有关条件的;
    (九)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
    (十)申请人拒绝接受低保工作机构有关情况调查的;
    (十一)群众反映强烈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按时领取保障金,无正当理由超过40个工作日未领取保障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此后要求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新申请。
  • 2020-08-07 13:46 符翩翩 客户经理

    城市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扩展资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

    参考资料:


  • 2020-08-07 13:43 辛培军 客户经理

    申请城市低保条件:

    1、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通过社区向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无社区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要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0-08-07 13:40 黄皖疆 客户经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地非农业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身体状况证明;
    (4)收入证明;
    (5)户主及家庭成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6)其他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或者水电工人和社区保洁以志愿服务为前提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凡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居民,由户主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生活来源和收入状况,并申请同意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核实。据实填写《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社区调查: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初审符合低保条件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送街道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做好解释答复。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局对街道上报的《洮北区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入户抽查,复查结束后,提交党委会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吉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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