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国人民银行存单还能用吗

1954年中国人民银行存单还能用吗
连保健 来自: 网页 2019-02-11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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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19:46最佳答案

六二年的十万元存单?现在还不得翻倒几百万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9-02-11 19:55 樊成钢 客户经理

    原先的中国人民银行已于1984年把实际业务转移至中国工商银行,人行自此只执行央行职责。所以你可以去××省的工商银行问一下。不过,就像楼上的答复,你要证明你是合法持有者。
  • 2019-02-11 19:52 齐晗希 客户经理

    拿存单和身份证,找原来存款银行,可以取,而且没动期间是自动续期的,利息可是大大滴哎
  • 2019-02-11 19:49 管火金 客户经理

    那就只能带身份证到银行营业厅查询后挂失补办存单了。
  • 2019-02-11 19:43 龚巧丽 客户经理

    中国人民银行还可以存钱??吓死我啦!!!
  • 2019-02-11 19:40 齐晓娜 客户经理

    存款人死亡的业务涉及到实名登记、财产公证、遗产分配等诸多问题,在实行严格的账户实名制登记以后,大量的此类问题亟待处理,梳理此类问题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待为相关业务操作提供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存款人死亡后银行存款处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委于1980年11月21日联合颁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简称《通知》)以及1981年与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查询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以上文件事实上确立了办理此类问题的基本原则。前一文件确立了办理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存款人财产所有权原则、为储户保密原则、依法审慎处理原则;后一文件则是进一步明确了前一文件的法律效力,明确指出,该法律文件由五部位联合颁布,任何除此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作出的解释都是无效的。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重复了《通知》的规定内容。
    按照以上法律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具体处理需其合法继承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公证,银行凭公证机构的析产通知书支付;如果当地没有公证机构或者对存款处理存在争议的,银行应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予以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的则依具体情况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二、具体操作情况
    1.直接支付
    银行支付的依据在普通情形下是存储介质和交易密码,而且这也是银行的主要支付依据。因此,当具备普通的办理支取条件时,银行可以直接支付给相关要求给付的相对人。因为,银行无法审查存款所有人是否死亡的具体情况,在无需特别要求比如要求本人亲自办理的情形下,只要持有存储介质和交易密码,银行有理由相信此为存款所有人本人的授权代理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此后纠纷银行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这符合民事法代理的基本精神,也实际上为中国人民银行予以了确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在1981年的《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实。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续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2.凭有效的法律文书支付
    依据五部委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此,当银行知晓存款所有人死亡的事实,当事人对存款的继承权存在争议的,分两种情形处理。
    第一,当地有公证机构且存款继承权不存在争议的,银行应该要求支付请求权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银行的名称、户名、账号、存款日期、金额等、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信等)、申请人的身分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在符合法定的公证程序的条件下,出具析产通知书并经所有有继承权人签字确认。银行依据公证机构出具的析产通知书将财产直接过户到继承权人名下。当存在几个继承人的情形下,应当分别过户到各自继承人的名下。
    第二,当地没有公众机构或者就存款的继承发生争议的,银行只得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合法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调解书进行财产分配。
    3.收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
    另外, 五部委《通知》还规定存款人死亡后, 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 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 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因此,凡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应当依法收缴。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1.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存款如何处理
    依据《通知》,在国外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者委托银行代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后,如果其合法继承人在大陆,可凭原存款人死亡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与支付手续;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与支付手续,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继承人所在国如果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对于无继承人而不符合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了无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的,职工属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职工的存款处理机制,但是对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如何处理并无规定。
  • 2019-02-11 19:37 齐晓强 客户经理

    本报讯31年前,俞先生父亲在儿子百日那天,在中国人民银行甘肃分行为他存了500元人民币,并定期一年,可后来俞先生父亲将此事忘记,直到去年才发现了这张尘封已久的存单。3月20日,当俞先生拿着这张存单取钱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
    当天下午,记者在天水路见到了俞先生和那张发黄的存单。这张存单为“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整存整取定期存单,账号C3623625,存入日期为1981年5月24日,存入人民币500元整,期限一年,1982年5月24日到期,月息按4厘5毫计算。”上面盖的公章已有些模糊,由于字迹全是手工操作,也不太清楚。
    俞先生告诉记者,1981年5月24日,刚好是他的百日,父亲为了留个纪念,当天特意在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为他储存了一份500元定期存单。可一年后,父亲忘记了此事,并没有取出这笔钱。按规定,定期存款到期没有取会自动转入活期。直到去年,他们搬家时,俞先生才在一本书中无意间才发现了这张存单。为了落实存款,俞先生去了几家银行查询,工作人员都以年代太久,无法查询为由拒绝了。俞先生说,自己并不是为了500元,只是想要个结果,没有想到工作人员推三阻四,让他很失望。
    随后,记者陪同俞先生前往几家银行查找该存单下落。首先记者来到天水路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查找。一位女工作人员看了存单,向记者解释,该存单不是中国银行存单,因为1984年兰州才设有中国银行,应该去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查问。在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李主任表示,存单确实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存单,但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分家后,业务全归到了工商银行,去工商银行应该能查找到下落。
    之后,记者在中国工商银行甘肃分行营业部查询。经介绍找到个人金融业务处进行查找,该处处长仔细查看存单后,向俞先生承诺一周后会给他一个满意答复。
    据银行人员透露,500元存款,按31年利息算下来不超过2000元。
  • 2019-02-11 19:34 赵风英 客户经理

    大额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转让。
    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都曾以发行大额存单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手段。“我国推出大额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除存款外的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已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5倍,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显著提升,分层有序、差异化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同业存单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大额存单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央行推出大额存单产品,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同时,规范化、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替代理财等高利率负债产品,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具有积极意义。
    电子化发行,可通过第三方平台交易
    大额存单谁来发?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大额存单的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等。在大额存单推出初期,将首先在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范围内试点发行。此后,人民银行将结合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及大额存单市场发展情况,有序扩大发行人范围。
    大额存单谁能买?此次大额存单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央行负责人表示,鉴于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具有一般存款属性,且需缴纳准备金,这两类机构也可以投资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怎么买?考虑到不同投资群体投资能力的差异,《办法》规定,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未来,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人民银行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在发行渠道上,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大额存单发行采用电子化的方式,既可以在发行人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发行,也可以在第三方平台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渠道发行。并且,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银行自有渠道发行大额存单,与现有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的发售方式类似,发行便利性和客户接受度高,市场基础好。
    “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还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大额存单业务提供第三方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平台。”该负责人表示,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更能体现大额存单电子化、标准化的特征,有利于存单的集中流通转让。“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发行,由发行人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经营管理要求并结合市场状况自主确定。”
    此外,作为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大额存单的发行利率将以市场化方式确定,这也为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以下简称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而Shibor作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具有基准性高、公信力强等优点,以Shibor作为大额存单的计息基准,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形成合理的存单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
    可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
    从国际经验看,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大额存单都可以流通转让,而且活跃的二级市场是推进存单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企业、个人等不同投资主体的交易需求,《办法》规定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
    具体来说,大额存单转让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转让范围限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机构;通过发行人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自有渠道发行的大额存单,可以根据发行条款通过自有渠道办理提前支取和赎回。此外,大额存单还可以用于办理质押。
    该负责人强调,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大额存单作为一般性存款,也将纳入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
    提到如何规范大额存单市场发展,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对大额存单的信息披露、登记托管等制度已经作了相关规定。根据《办法》要求,发行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发行大额存单前后,都应当在本机构官方网站和人民银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对存单存续期间发生影响发行人履行债务的重大事件也应予以披露,信息披露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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