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佑人生的特定疾病已经理赔,合同终止,...
符耀精
来自:
网页
2019-01-08 17:43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19-01-08 18:07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9-01-08 18:04 齐晓威 客户经理
金佑人生保重大疾病发生风险一次性赔付合同终止如果是轻症赔付合同继续有效要看主险是否与重疾比例1:1。并且附加了豁免如果比例不是1:1那么主险就减额后继续有效。 -
2019-01-08 18:01 连东英 客户经理
您好!这里有中国人寿幸福宝和太平洋保险金佑人生帮您比较了一下,有几个建义给您:1,金佑人生组合年交保费在保额相同情况下一个人等于国寿防癌组合的三个;2,特定疾病金国寿防癌组合是保额的0.3倍,而金佑人生只为保额的0.2倍;3,癌症康复金国寿防癌组可以领得保额总数而金佑人生为0;4,意外身故金方面:金佑人生为保额,国寿防癌组--普通意外为保额,客运及自驾意外为保额的2倍,重大自然灾害为保额的3倍,航空意外为保额的6倍.愿这几点对你有帮助. -
2019-01-08 17:58 樊扬诗 客户经理
金佑人生是太平洋寿险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该保障计划分有主险“金佑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两部分。
保额每份一万元,红利是增额分红,直接增加到保额上,中途不能领取,保单的有效保额就是每份一万元的基本保额加上分红。主险保障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直接按照有效保额赔付,主险、附加险同时终止。
附加险保障42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如果被保险人初次确诊42种大病中一种或多种的,按照有效保额赔付,主险、附加险同时终止;
如果先确诊10种特定疾病,则按照确诊时有效保额的20%赔付,合同继续有效,等到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者是确诊42种大病的时候,再赔付剩余的80%,合同终止。
另外合同有转换年金功能,按照现行的转换年金合同规定,只要被保险人不满75周岁,都可以申请转换,转换时保险公司会核算当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分红也同样折算成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全额转换或部分转换,当然,如果全额转换,那么金佑人生的保单就终止了。
这款产品的优点,品牌响亮。
这款产品的缺点,轻症赔付之后还扣重疾保额,别家的重疾没有这样的规定,而且费率是市场最贵。 -
2019-01-08 17:55 管火金 客户经理
优点:
1、品牌响亮
2、太平洋金佑人生系列从上市开始一直就是旗舰产品,主打疾病保障、分红增额、转换年金养老。而金佑人生(2017版)即将在5月份升级上市,疾病保障扩充至88种重疾+20种轻症,进一步完善保障性。
3、保病:88种重疾,20种轻症
4、保老:看病管病,无病养老
5、保命:全残身故,身价相随
6、保增:保额分红,终身递增
7、保免:夫妻互保,双方豁免。
缺点:
1、太平洋金佑人生2017主险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性价比肯定是要低一些的,还是推荐大家去买那些纯保障型的保险,还有保险分红是不稳定的,可多可少,具体能分出多少来,这个事实在说不准。金佑人生2017保障计划其实是两款保险,一款分红,一款重疾。因为加入了一款分红险,导至保费过高,无法起到转移风险的作用。
2、红利增长慢
虽然金佑人生保险的保额是随着主险的分红而增加的,但是金佑人生保险的红利增长速度慢,还不如同期的银行存款预期年化利率,这样的话金佑人生保险就不是很划算。
金佑人生险产品特色:
1、身价健康加养老,度身定做四效用
本产品与附加金佑重疾(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搭配,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既提供终身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又提供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障;还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通过"一险四用","一站式"地满足了客户轻症、重疾、身价、养老的综合保障需求。
2、增额红利长保额,保障年年三递增
随着主险增额红利的分配,有效保险金额逐年递增且免核保体检,有助于规避未来"保障缩水(相对于通胀、医药费上涨等原因而言)"的风险。该保障计划的特定疾病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身价保障随着有效保额递增,实现动态增长。
3、特定疾病显关爱, 健康呵护双提前
本计划的附加金佑重疾,不仅提供多达42种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0种特定疾病的关爱提前给付,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
4、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一保通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本产品的保单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一张保单,保障生活,连通事业。[1]
-
2019-01-08 17:52 齐敦禹 客户经理
看理赔了什么,如果是重疾住院或者寿险,就没有养老金可领了。
关于金佑人生保险保障内容主要是:
1、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未满18岁、投保180天后,发生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意外伤害导致的,无需等待期。被保险人年满18岁、投保180天后,发生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保额给付身故去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无需等待期。
2、重大疾病保险金:投保180天后,被保险人确诊患合同指定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附加险同时终止。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无需等待期。
3、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保额*20。投保180天后,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指定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金额为保额的20%,最高给付10万元。 -
2019-01-08 17:49 黄相森 客户经理
不可能给你赔,特定疾病在我们看来就是一些轻度重疾,这180天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过了才会赔,没过不给赔 -
2019-01-08 17:46 黄睿多 客户经理
它分为42种重大疾病和10种特定疾病,如果只赔了特定疾病,那他的特定疾病合同终止。主险【42种重大疾病】合同仍然有效,所以他会履行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