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付款利息?可以抵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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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 09:30最佳答案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可见,销售货物单位收取违约延期付款利息款项符合“价外费用”定义,应依法计缴增值税;
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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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 09:33 辛国海 客户经理
购买房子的时候双方都会约定好房款交易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等,由于房款的金额比较大,双方都不希望有损失或是麻烦,因此双方都要先做好预防的措施,那么,怎么避免付款纠纷?逾期支付房款有何后果?下面小编就为你仔细讲解。
一、怎么避免付款纠纷?
第一步:正确估量个人资产
买房要根据需要和支付能力综合考虑,先买支付得起的房,再买喜欢的房,购房者要审慎地计算个人净资产。净资产值是个人支付能力的底牌,必须认真算出来,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还包括三个月支出的总和,以便应急。
第二步:考虑还贷能力
自商业银行推出购房贷款业务以来,住房按揭就是楼市的“主力军”,不少有现金购房的市民也会选择这种住房抵押按揭贷款业务。
贷款购房时,首先要注意的是购房贷款利息的问题,根据现行的银行房贷利率,年限较长的贷款利息竟比贷款额(所谓的还款本金)还要高。
市民购房后每月向银行支付的月供,已经成为不少贷款购房家庭的主要的经济负担。因此,购房时所办理的按揭贷款业务,一定要根据自己后期的经济收入情况来定。
第三步:了解各项税费
购房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来购房。但准备100万元的现金,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买到100万元的房子,因为还要减去必要的办证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目前,购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税项有契税、房地产交易费等。购买二手房时特别要注意房产交易税费,有些购房卖方缴纳的税费都可能由买方来承担。
由于购买的房产性质不同,如房屋的面积过大,或是第二套房产,或是已购公房等,需要缴纳的税费各有不同,而且税费征收政策都可能随时调整,因此建议购房市民在做购房预算时去房地产交易中心仔细询问。
第四步:物业等杂费支出
房屋一旦交付后,购房市民就要开始负担一切房屋的开支,如房屋的修缮、水、电、取暖、电梯、物业费等等,对这些开支如果没有考虑,或者考虑不足,那么就有可能加重后期生活上的经济负担。
二、逾期支付房款有何后果?
1、逾期支付房款
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会被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因购房者逾期付款,开发商可能要求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因购房者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开发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购房者承担合同约定违约金。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逾期付款违约金
购房者在不按合同约定或不在合理的期间内支付购房款的情形下,除了要履行付款义务之外,还应因其违约行为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以承担违约责任。
计算公式: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付款金额×日违约金比例×逾期天数
在房屋时,购房者应当清楚自己的资金状况与支付能力,谨慎确定合同中的付款时间。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避免付款纠纷以及逾期支付房款有何后果的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小编最后提醒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会有什么样的惩罚是会结合购房合同来定,约定好了房款交易的情况就应该要好好遵循。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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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 09:27 齐智富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向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对于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解释: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收取的违约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当申报缴纳增值税。 -
2018-10-18 09:24 齐晓彦 客户经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是指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指定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因此,该企业向欠款方收取的属于延期付款利息性质的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当缴纳增值税。 -
2018-10-18 09:21 龚崇栋 客户经理
应当按照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或服务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向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
对于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收取的违约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当申报缴纳增值税。 -
2018-10-18 09:18 米增强 客户经理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收取延期付款利息作为价外费用,合并到销售额中一并计算交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收取延期付款利息按照:收取延期付款利息总额÷(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
2018-10-18 09:15 齐智善 客户经理
延期付款利息作为价外费用,也就是相当于违约金,是不能够做抵扣的。就视同为你支付的一项费用就可以了,具体怎么做,得看你的具体项目了。这份发票要收,利息你得入账的。
如果你是销售,别人支付给你延期付款利息,是需要计算销项税额的。 -
2018-10-18 09:12 米塞林 客户经理
问题:向购买方收取的 延期付款罚息 》第六条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货物销售活动中,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作为销售额的组成部分,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方可以向购买方开具销售发票,若购买方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项目可开具延期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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