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教育贷款对借款人有没有什么具体的限制?

鞍山教育贷款对借款人有没有什么具体的限制?
管火金 来自: 移动端 2018-08-0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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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13:58最佳答案

鞍山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抵押物权属证明。有共有权人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或要求共有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签字。提供其他辅助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贷款用途为购车/购车位的:须提交能够证明购房用途真实性的资料,如购车/购车位合同、认购意向书、定金收据、首付款收据等;贷款用途为装修的:须提交能够证明装修真实性的资料,如所装修房产产权证明及装修合同、预付款收据等;贷款用途为用于教育学资的:须提交能够入学证明资料,如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类似性质证明资料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这边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其他回答(共4条)

  • 2018-08-08 14:10 车广义 客户经理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 2018-08-08 14:07 齐晓娟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 2018-08-08 14:04 樊振玲 客户经理

    没有吧。具体你再咨询一下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使用联名卡的银行为工行、建行、农行。
    具体办理流程: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或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
    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房屋评估报告原件2份(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四家评估机构之一出具评估报告,可在中心网站查询评估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6、辽宁省自然人存量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契税发票、辽宁省地方税务统一发票(即交易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8、 《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9、《沈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确认书》原件1份。
    10、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全部页数复印件2份(产权人与借款人姓名相符)。
    11、非市内五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的房屋,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区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也可。
    以上材料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申请人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的六个月内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期限与利率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比例按核准价计算(不含房屋装修及除房屋以外其他物品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含五年),贷款比例不高于存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受理公积金贷款。
    针对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
    5、放款:待担保与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资金监管公司账户(郊县除外),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直至贷款全部还清。还款期内可修改一次还款方式。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 = ───────────────────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
    等额本金还款法月还款额 = ─────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款期月数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可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偿还本金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提前部分还款最高次数为5次。提前部分还款后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可以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 2018-08-08 14:01 齐星星 客户经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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