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付按揭是否可以公证给别人吗

房产付按揭是否可以公证给别人吗
米增建 来自: 网页 2018-07-26 13:2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18-07-26 13:29最佳答案

不可以,房屋产权都是以产权证为法定原则,公证处的公证书在效力上并不如房产证有效。而且给予了子女就是子女的财产,子女不同意是无法做公证的,如果子女未成年,就算他本人同意了也不行,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能力。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8-07-26 13:50 黄益江 客户经理

    只有房产证上也有你的名字才可以规避风险的,公证应该不会参与你们的产权的
  • 2018-07-26 13:47 黄睿刚 客户经理

    不办理过户手续是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公证只能提高合同的效力,但是你仍然没有取得产权,风险还在。

    如没房产证,公证处一般不办理公证。

    拓展资料: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公证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卖方要配合买方进行产权调查。包括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2、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详细签订房价,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定金多少。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中介公司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较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参考资料:


  • 2018-07-26 13:44 车广义 客户经理

    如果你是想把房屋过户到你名下,不需到公证处,只需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或交易手续即可,至于贷款,如果是以你名义还贷就不需另办手续,如果是你姐名义还贷就需办另办转到你名下还贷。(俗称转按即按揭)
    你到公证处也无法公证该房屋到你名下,因为你既没有房产证又没有购房合同。所以建议你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或交易手续。
  • 2018-07-26 13:41 齐星星 客户经理

    你们两人去公证做个赠与公证。
    不过房产是要过户才算完成公证的。没过户的房产,赠与人可以撤销公证的。
  • 2018-07-26 13:38 车庆云 客户经理

    要把房产证带到公证处才可以做公证,要是房产证满五年就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最好
  • 2018-07-26 13:35 连保军 客户经理

    如果还没有领到房产证,找公证处公证你们共同拥有这套房子的有产权,最好还确定你和你男友之间的权属比例,到时房产证上会按照公证书上的权属确定。免得今后有争议,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 2018-07-26 13:32 黄益民 客户经理

    你好!如果只是您付了首付,余下贷款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话,那么房子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相关百科精选

  • 保险合同的... 基本条款,又称法定条款,是根...

  • 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 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是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一种意外险,年满20至5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出生满60天至14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少儿投保。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