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还完买二套房可以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还完买二套房可以贷款吗?  你好,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
米大丽 来自: 移动端 2018-05-1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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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15:56最佳答案

  你好,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低首付比例为20% 。

  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含144),购买二套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小于144平(含144)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则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注:一些城市为140平)

其他回答(共4条)

  • 2018-05-17 16:08 齐明杰 客户经理

    公积金贷款还没还完,可以用商业按揭贷款买第二套房。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又称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为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贷款,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贷款,有关银行规定,凡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即可申请贷款品种:
    一是参加住房储蓄的居民;
    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贷款银行有约定,由房地产担保企业为居民购房贷款向银行提供提保。
    商业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 2018-05-17 16:05 齐春怡 客户经理

    9月27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但新政对“第二套住房”的界定线条过粗,“第二套房”理解弹性很大。12月11日,央行及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认定购买第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并首次将公积金贷款纳入“二套限令”。新政与南宁地方政策结合,南宁房贷政策将会发生什么变化?对百姓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小房换大房有望不受限
    目前银行还执行老政策
    《补充通知》明确,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这规定让百姓“小房换大房”不受限制,彰显人性化特点。
    如果按照去年南宁全市人均居住面积为24.9平方米计算,国家出台房贷新政对今年的南宁来说,意味着只要家庭人居居住面积在24.9平方米以下,再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依然可以享受首付30%(90平方米以上)。
    但据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有关人士透露,在还没有收到总行通知前,目前操作还是不管房子面积大小,只要是按揭的第二套住房,首付都不低于四成。
    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
    买第二套房首付不变
    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已明确是视为第二套房贷。但是如果反过来,第一套房是向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第二套用住房公积金按揭,第二套住房首付是否要提高?国家对这种情况没有明文规定,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没有收到通知,目前无法下定论。目前在南宁,如果市民利用公积金按揭贷款两套房子,贷款人需还清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才可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假设第一套住房是组合贷款(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结合),也需要把商贷和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开还清全部贷款证明后,才能得到第二笔公积金贷款。只要还清第一笔公积金贷款,再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将被视为第一套,首付和利率不变。
    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
    不得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国家为抑制房地产信贷业务风险,实行从紧的房贷政策。南宁房产管理部门对国家住房消费贷款政策狠抓落实,从严管理。
    目前在南宁,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而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记者从南宁房产管理局获悉,严格把关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是南宁房地产政策调控的一项措施。银行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不给予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审慎贷款,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 2018-05-17 16:02 辛国江 客户经理

    不行,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政策,但是要求你的银行记录里没有其他未还清的贷款,包括首套房贷款,其他消费贷款(包括现在流行的消费分期贷款)等,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当然还要你符合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而且银行里没有不良记录才行。
  • 2018-05-17 15:59 车巧怡 客户经理

    购买第二套房依然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第一套房无贷款才可以申请,因为购买员工还存在贷款的情况下,是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会考虑到员工的还款能力。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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