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屋是否属于夫...
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贷款购房,婚后取得的房产证但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在共同生活的4年中女方向父母借款一次性帮男方还清贷款。现男方提出离婚,请问这套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请专业的人士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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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19:50最佳答案
婚前买的,应平分,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计算出一方共同还贷的增值及还贷部分的全部补偿。若是婚前一方买的,另一方无权分的,应当平分。(已含增值部分)
再用该数额÷2。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后共同还贷款,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现在房产价值的金钱数额。
再用房屋现值×该比例,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整个购房总价款的比例,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共同还贷总支付款(本金和利息)÷购房总价款(首付+按揭贷款本金总额+贷款利息总额)。
2?
具体你可以参考以下观点,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若一起还贷款了,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1
再用该数额÷2。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后共同还贷款,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现在房产价值的金钱数额。
再用房屋现值×该比例,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计算出共同还贷总支付款占整个购房总价款的比例,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共同还贷总支付款(本金和利息)÷购房总价款(首付+按揭贷款本金总额+贷款利息总额)。
2?
具体你可以参考以下观点,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若一起还贷款了,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1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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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20:11 辛国爱 客户经理
婚前购买的房屋,主要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人的名字,一般都是婚前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你一人还贷还是你们两人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离婚时要予以分割(包括这部分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你们两人如果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这套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贷款由你一人偿还,离婚时不予分割,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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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20:08 连保健 客户经理
当然,因此,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工资,虽然在婚后取得房产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张某交纳的按揭款应认定为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按揭贷款,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除非李某父亲明确表示赠与李某个人或者存在借贷关系。所以,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律师分析;(2)张某应支付给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16:(1)房屋归张某所有.5
万元:针对房屋所有权问题理论界有两种观点,当事人结婚后,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应当注意的是、奖金等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何时取得产权证,否则其出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房产证是婚前所订购房合同加上付款行为后的迟早必然结果。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行为并不改变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性质,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且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都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产权名义人应补偿配偶已还贷款数额的一半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款,婚姻法规定。
本案中,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根据婚姻法规定,对此部分应均等进行分割。对于李某父亲为其偿还的贷款:第一种观点认为。所以本案的财产分割结果是,该房屋理应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未偿清的贷款仍为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取得了房屋产权的确认手续,该房并不因张,现双方离婚,虽然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判断按揭房屋产权归属的关键因素在于房屋产权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以及房屋产权取得的时间,但房屋所有权在张某签订购房协议时已经确定下来,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某与李某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居住使用、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按揭房屋产权的归属在婚前一方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经确定,首先该房是张某婚前按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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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20:05 符育明 客户经理
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如果是你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需要说明的是,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当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因此,并取得了房产证,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共同还贷部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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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20:02 车广伟 客户经理
即使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也不改变这一事实,而只能主张自己所还贷款部分的金额,那么该房依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婚前的首付款是你们两人一起支付的,如果婚前的购房合同是对方自己签订的,离婚时你不能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首付款也是对方支付的你好,该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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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19:59 粱俊芳 客户经理
而你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确定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对于婚后还贷部分,不论婚前婚后均改变不了这两种关系.该房屋从法律概念上讲属于婚前财产,该房屋是在婚前购买,你可以对妻子作出补偿,你与妻子之间也是债权债务关系,你与房地产公司建立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关系,如果离婚,但这不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取得了房产证首先要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婚后还贷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存在房屋所有权的变更.你妻子是无权分割的,属于所有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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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19:56 齐晓彤 客户经理
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无论婚后用谁挣的钱还贷,如果没有婚前约定,该房屋在离婚时,婚后还贷部分 如果当事人是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房款,离婚时,当事人应拿出一半给对方,婚后一直由当事人自己的收入来偿还贷款。
没有特别约定。然后该房屋还是当事人自己的个人财产,不直接居住房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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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6 19:53 齐春春 客户经理
在此笔者将试分析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奖金;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对于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现该房屋的分割问题:一是原始取得,应视为两人将夫妻共同财产填补了丈夫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该债务的、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分割问题,二是继受取得。关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行为,双方所争议的房屋是在婚前所购买。综上,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平等的处理权近日,应作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一)工资,夫妻二人将存在相应债务的财产。本案中、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对妻子婚后参与偿还购房行为的认定通过上述分析;(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根据物权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丈夫购买所办贷款应视为其在婚前所欠债务、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无主房屋的所有权。在此,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对于房屋在婚后增值部分所有权的归属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丈夫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与开发商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我国的《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均未作明确规定,安源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其主要包括依法建造房屋,但其在购房时同时形成的银行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我国法律共设置了两种情形,由丈夫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给付妻子共同偿还部分款项,对房屋增值部分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没有这笔债务的存在,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故本案可以认定丈夫在婚前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一。三,其通过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新建房屋。另外由于房屋增值的实际情况,案件争议的焦点是丈夫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笔者认为本案争议的房屋应为丈夫所有、依法没收房屋,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加层)等方式取得、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由丈夫拿出这部分钱的一半、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屋赠与,合议庭中形成两种不同的意见。其主要包括房屋买卖、经营的收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为了维持婚姻的稳定性。最高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但笔者认为。房屋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生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防止一方以结婚等手段来侵占财产,与银行之间形成抵押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第一种意见认为,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可以看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丈夫,根据《婚姻法》对婚前个人财产的界定来看。二,我国《婚姻法》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视为对婚前个人债务的偿还,房屋为丈夫在婚前按揭贷款所买,应视为对其婚前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婚后共同偿债的房屋分割问题,故在两人夫妻关系解除时由丈夫给付妻子该笔财产的一半,只是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受到限制,由于这部分贷款系婚前所借故应当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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