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异地落户保险关系如何办理

退役军人异地落户保险关系如何办理
赖鹏博 来自: 移动端 2015-11-16 13:4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15-11-16 16:04最佳答案

养老保险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而医疗保险需要在参保地使用,并不支持异地转移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15-11-16 16:13 齐晓庆 客户经理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一般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跨省流动先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由单位或参保人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社保分中心在核对信息后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外省就业,由新单位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后,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如果几个月之内都不准备找工作,那么可以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个偿酣稗叫织既半习报卢人身份参加社保,城镇户籍的办理自缴社保,农业户籍的可以办理新农保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公积金无法跨省转移,如果你在外省市开立公积金账户,原参保地的账户可以销户支取现金,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两张复印件、公积金卡以及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公积金开户或缴存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 2015-11-16 16:10 车广义 客户经理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 
  • 2015-11-16 16:07 龚尧莞 客户经理

    对于已经退休人员,办理投靠子女落户青岛的话,社保关系是不能转移到青岛的。 只有在办理退休地享受退休待遇的 如果要想享受青岛的待遇,只有在青岛重新每年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2015-11-16 15:01 辛培剐 客户经理

    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冀政办[2010]1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河北省(以下简称本省)或在本省内流动就业需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所有参保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本实施办法实施监督。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本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指导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经办工作。

       第二章跨省转移
      第四条原在本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并已在外省(包括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的,向外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按照人社部发〔2009〕187号文件规定的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转移统筹基金,第二十条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第五条原在外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一般账户人员,已在本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将本省户籍所在地确认为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的,向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跨省转入申请,按照《规程》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转移统筹基金,第二十条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已参加外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本省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返回本省,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凭在外省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或居住地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手续。
      第六条原参加本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跨省就业,参加外省职工养老保险后,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的,在国家没有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之前,按照《规程》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转移统筹基金,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基金,并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中注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时间和政策依据。
      原参加本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跨省就业,新就业单位属于尚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暂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保留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待本人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再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仍未...... 
  • 2015-11-16 14:58 龚宇飞 客户经理

    1、有医保2、给你看相关文件一、军人退役后接收安置地区的所属医保管理中心负责其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二、军人退役后个人帐户转移办法1、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的医保管理中心,应根据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凭证》(格式附后),及时将其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转入所属医保管理中心专户。2、城镇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已明确其工作单位的,所属医保管理中心应根据原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格式附后),及时将其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个人帐户专户。3、军人退出现役后,应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凭证》或者《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落户手续。4、各所属医保管理中心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三、地方招收入伍军人帐户转移办法1、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地区所属医保管理中心应按有关规定向入伍者所到部队后勤财务部门提供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转移证明,并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经银行转入入伍者所到部队后勤财务部门。2、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由所属医保管理中心将个人帐户封存。退伍回到原入伍地区就业后,由所属医保管理中心启封个人帐户;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安置地区的医保管理中心通知原所属医保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提升为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为士官的,由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通知入伍地区所属的医保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四、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五、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士官的医疗待遇政策,由军队有关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3、找部队给你开个缴费证明就成了
    热心网友 
  • 2015-11-16 14:55 齐旭明 客户经理

    职工退休后户口迁往异地退休年龄的进上海落户人员、直辖市为单位的区域性统筹,不能因户口的迁移而转移社会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实行以省,其基本医疗费的报销只能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的地区享受,享受原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这类人员按照原所在地的规定、自治区。
    目前,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 2015-11-16 13:58 龚小英 客户经理

    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人账户;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人个人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是士兵退出现役时,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落户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文职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给付表》:一是士兵退出现役时。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入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士兵退出现役后,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军官。

      这种情况下;义务兵入伍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业后,交给本人,是不会因士兵退伍自动取消的,入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封存,将个人账户资金发给个人,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应当将本人所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金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战士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士兵退出现役后,为退役军人建立(或续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关系如何接续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并及时将本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从银行汇至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部队医保账户里的金额
     

相关百科精选

  • 现代财产保...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 拆船保险 拆船保险是指以拆船人在拆除废旧船舶过程中因意外灾害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拆船保险的保险标的主要是应拆的船舶或海上装置,包括拆卸的回收品、再生品、回炉品、用于拆船工程的浮吊、起重机械设备、驳船、铲车、工具、器材等亦列入拆船保险的承保项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