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参保手续,还能领到保险金吗?
遗失参保手续,还能领到保险金吗?
齐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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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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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11:29最佳答案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贰骇蹿较讷记寸席丹芦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
3、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特别提示:
2、若因丢失或遗漏而未携带社保卡的员工前来退保,必须待补办好或备齐证件后,改次办理。
综上所述,你最关键的手续就是要有离职证明和社保卡,如果你在深圳的单位现在还能帮你开离职证明的话那就比较方便,若不能,人是活的嘛,不需要我说得太明白吧?
你的社保卡已经遗失,这个问题比较特别,最好咨询社保服务热线:96888
1、员工按规定已贰骇蹿较讷记寸席丹芦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深圳,不继续在深圳工作。
3、必须由员工本人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特别提示:
2、若因丢失或遗漏而未携带社保卡的员工前来退保,必须待补办好或备齐证件后,改次办理。
综上所述,你最关键的手续就是要有离职证明和社保卡,如果你在深圳的单位现在还能帮你开离职证明的话那就比较方便,若不能,人是活的嘛,不需要我说得太明白吧?
你的社保卡已经遗失,这个问题比较特别,最好咨询社保服务热线:96888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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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11:47 黄盛权 客户经理
可能每个地方的要求都不一样,会有些区别这里以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参保为例进行说明: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
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首次参保需提供的材料]
1、 深圳市编制部门批文(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2、 深圳市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3、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套改工资名册表(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4、 填写《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同时填写《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
5、 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 提供制作《深圳市劳动保障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所需的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回执;
7、 提供参保人员的有关资料;
①干部、固定工:需提供调令及工资转移单;
②合同工:需提供《合同工劳动用工手册》和工资转移单;
③大学生毕业分配:需提供《大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及工资转移单;
④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工资转移单。
8、 新调入人员,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报市社保机构机关事业保险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变更参保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1、 填报《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一式两份;
2、 调令及工资转移单;
3、 属合同工的需提供《合同工劳动用工手册》;
4、 属新调入的(含市内调入)须提供调令复印件(《大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复转军人退役证》)(验原件);
5、 变更缴费开户银行、帐号或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供有关名称更改文件和新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6、 工资变动:每年工资普调后变动一次,报一次,不再作另行通知。由单位经办人员到机关事业社保部门领取《单位缴交情况表》在“工资”一栏后填上变动后新的工资额,盖好公章,并附上工资套改表复印件。
[征收程序]
1、 参保单位每月正常工作日内均可报送有关参保材料到社保部门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窗口;属当月15日前报送的,材料齐全,社保部门于当月审核完毕,16日之后报送的,次月处理;
2、 参保单位可在每月25日后到机关事业社保部门打印和领取《社会保险手册》、《参保单位情况表》、《单位缴交情况表》、《单位补交清单》。
3、《个人帐户年度打印单》 由机关事业社保部门于次年初提供给各参保单位,由单位发给参保人。
注:程序内提到的《工资转移单》,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财政拨款的正反两面者要复印),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补交养老保险费须知]
1、 单位填报《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月报表》,并将补交时间段及工资基数填写清楚,由单位负责人签同意意见。同时提供调令、工资转移单合同工手册及补交时间段内的工资表;
2、 补交1992年8月至1996年6月(47个月)范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按深府[1999]164号文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办理市外转入保险金须知]
调入人员凭调出或迁出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开出的《职工养老保险金转移单》原件,经查核到帐后,由社保部门按规定处理。
保险金转入我市的户名: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建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034002610127893
邮编:518026。
[办理社会保险金结算须知]
1、 转出社会保险金:须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调令或离开本市的户籍证明,本人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
2、 退住房公积金:指职工原在企业参加住......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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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11:44 齐旺梅 客户经理
一. (一)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在成立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体身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按属地原则在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从2006年1月1日起,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个人账户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纳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存储额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定期公布的年记账利率,按年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依据上述规定你是肯定可以在达州参加社会保险的,但因为在外地从事经营你只能在达州以个体身份人员参加。缴费年限与金额与以后享受养老金待遇成正相关。 若户籍为农业人口,也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更灵活,但保障水平有限。 二. ⒈提供填写完整的《南宁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⒉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⒊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南宁市劳动保障卡》。 如首次参保,首先办理参保手续,应持单位的工商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及参保员工花名册办理参保登记,然后申报单位的工资总额情况,经社保机构稽核确定缴费基数后,就可以按比例履行缴费义务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8%,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医疗保险单位负担2%以上,(各地执行不一)可咨询缴费窗口,个人负担2%,工伤保险2%由企业负担,个人无缴费义务,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负担1%,生育保险单位缴费1%,个人无缴费义务。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1、到营业执照领取属地的社保中心办是注册手续。 2、要将之前保险的部分补缴,从营业执照领取之日始补缴。 参保登记、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 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 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 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三)单位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的办理 变更事项 携带材料 单位名称 (1)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在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在省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邮政编码 地税登记证号码 所属区 法人姓名等 股东姓名 须提供《验资报告》、《股东手册》原件、复印件 单位性质 帐户名称 新开户银行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银行 行号 银行帐号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 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需要换领新证的,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的,可以继续 使用 ,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各区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 对应的区社保中心或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 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注销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完终止业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单位的《社 会保险登记证》,作注销处理。 三、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 已参保单位每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每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在省社保局核定批准退休后,应及时填写《省属单位参加广州市医疗 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名单》,经省社保局盖章确认后,前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本单位 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增员手续。 (二)参保人员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 每年 3-5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
2015-11-07 11:41 龚崇权 客户经理
2009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 四 天津今晚报第六版 本报讯 (记者姜艳秋 杨晓慧 通讯员崔宪伟)从2010年1月1日起,本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其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详细解答。 享受哪些待遇办理哪些手续 问: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其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住院及门诊特殊病、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同时停止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发放门诊补助费制度。 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应与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核对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参保信息,对于本人基本信息有误的,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修正。对于基本信息无误的,与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协助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社会保障卡。如在原工作单位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应主动申报,可继续使用。如若社会保障卡发生损坏、遗失等情况,由本人负责按现行的社会保障卡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首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在申请办理失业金申领登记手续时,按照上述程序向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相关协议。 问:参保费用是多少?个人需要缴费吗? 答:参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担负,个人不缴费。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入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向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统一申报缴费。参保费用标准为:按照我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7.3%缴纳;另按照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以2009年为例,全年共需缴纳1303.76元。其中含大额医疗费救助200元。 申请办理参保具体待遇标准 问:从什么时候起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次日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1.门(急)诊: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800元以上55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 2.住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1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85%;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80%。 3.门诊特殊病:1300元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85%;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80%。 4.大额医疗费救助:同一年内累计超过15万元至30万元的医疗费用, 报销80%。 问:申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1.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参保人员进行门(急)诊就医时,应主动出具社会保障卡,就诊医疗机构将自动完成医疗费用核算。 2.住院:在本市联网医院住院,应在住院5日内,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直接到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以下几种情况,应在住院前或住院5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到社保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在本市未联网医院住院的;转诊转院的;参保人员上次住院费用未结算又再次住院的。登记时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同时住院患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 ②《住院证》(需加盖医院医保科章); ③上次住院未结算的需携带上次住院医院提供的费用证明(加盖医院医保章)。 3.门诊特殊病:参保人员应到本市指定的门特登记诊断医院进行诊断。对确诊为“门诊特殊病”的,诊断医师根据诊断结果据实填写《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保科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告知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医院领取《审批表》。 4.大额医疗费救助:参保人员在联网医院,因住院、门诊特殊病刷卡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进入大额医疗费救助支付范围的,个人只交纳个人应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支付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的住院、门诊特殊病费用进入大额医疗费救助支付范围的,由个人向社保分中心申报。 连续三月未办申领中止保费缴纳资格 问:什么情况下不能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 (二)重新就业的(含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 (三)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死亡的; (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八)其他原因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 失业人员若连续三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将中止其医疗保险费缴纳资格,待重新办理申领手续之月起,恢复其缴费资格和药费报销,在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2009年12月9日今晚报 第六版 本报讯 (记者杨晓慧)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0年1月起,本市将提高城镇职工的门诊、住院和大额医疗救助等3项补助标准,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据悉,从明年开始城镇职工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5500元,将按照年龄确定报销比例改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统一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5%,一级医院报销75%;将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中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80%;调整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标准由5.5万元至25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参保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助费年缴费标准由230元调整为300元。 同时,本市还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从2010年1月份开始,新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支付个人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医疗消费,不能支取现金,2010年以前已经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仍由参保人员自行支配使用。同时本市实施政策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被认定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区县属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已经实施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但不设立个人账户,本人仍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 -
2015-11-07 11:38 黄益泉 客户经理
别急 别急
只要能在档案局和社保部门能够查到养老保险,你就可以领到保险金的。因为档案局和社保部锭胆赤感俦啡稠拾椽浆门就是按照这个发放的,只是在领取时可能会让你出示身份证 户口本
能在档案局和社保部门能够查到养老保险 就证明你的个人档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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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11:35 龚家逵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同时,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51号)规定,您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并经资格审核后,由所属区县失业保险部门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您无需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便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文件精神,做好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失业人员缴费申报
(一)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申报工作。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应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
(二)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汇总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情况,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以下简称《变动名册》),于每月1日至8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后,应及时出具《缴费通知单》。对于具备缴费条件人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在本人《就、失业证》第23页待遇享受栏加盖“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章,并告知本人相关权益和责任。对于个人基本信息或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有误的,应及时通知本人,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次月进行补征集。
二、关于资金拨付
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填写《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资金需求计划》,于每月10日前随当期《缴费通知单》一并报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将各区县上报的《缴费通知单》中当期缴费信息与《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计算资金额度,于每月20日前将资金统一划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
三、关于医疗待遇享受
(一)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次日起开始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门急诊医疗和大额医疗救助待遇,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人员享受医疗待遇不设等待期限。
(二)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就医。对于在已经实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失业人员可直接划卡结算;对于在没有实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失业人员应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凭证到参保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关于医疗待遇中断、终止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三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中止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重新办理申领登记之月起可恢复其缴费和享受待遇资格,失业人员中止或恢复缴费需要填写《变动名册》。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补征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医疗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含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
3.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死亡的;
6.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7....... -
2015-11-07 11:32 米大丽 客户经理
社保卡遗失需补办的:社保卡丢失后,打电话96888挂失,
如果丢失的是新版的《深圳市劳动职障卡》,需携带标准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社保局补卡;如果丢贰骇蹿较讷记寸席丹芦失的是旧版的《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则还需提交照相点打印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方可补卡。
特区内(即关内离职人员退保):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
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地点:福田区八卦岭513栋2楼(八卦岭派出所斜对面)
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2:00 下午2:00—5:00
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特区外(即关外离职人员退社保):用人单位在特区外(龙岗区、宝安区)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宝安、龙岗两区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到所在区的街道社保站办理上述业务。
社保咨询服务热线0755-96888 或25924503
员工离开原单位2年以上而至今未再参保情况下无法提供单位证明,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可办理退(转)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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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7 11:26 赵飞虎 客户经理
1、你如果是养老保险卡(本)遗失了,就回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补办就可以了。
2、你如果是在社保局里查询不到自己的养老保险金额,那么你首先要弄清楚,你所在单位是否有给你办理参保缴纳养老保险金,如果你确认单位有缴纳养老保险,你可以告知单位,请求追查你的养老保险金去向。也可以拿自己的社保卡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到参保地社保局查询,社保局见到单位缴费凭证,一定会给你查到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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