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3月份时购买了保险公司的一份意外险...

我在去年3月份时购买了保险公司的一份意外险100元上面写是意外伤害保险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是2000元报销一年内有效后来我在7月份的时候出了意外事情肋骨骨折当时花了2000多的药费当时是对方的错。赔了我医药费2000元,之后我拿了那份保险单去保险公司要理赔,被他们拒绝了,理由是对方已经赔过我,就没有的赔了,我到现在都没有明白那我当时买了意外险100元钱不是白白花了吗?我想问一下有这样的情况吗?
黄皖初 来自: 移动端 2015-06-1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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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14:42最佳答案

您好!根据我国《保险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已获赔付后的剩余部分承担赔付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时可扣除已赔付部分;若保险合同没有上述约定的,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付责任,理赔时不得扣除已赔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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