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齐鲁银行-个人商业房按揭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齐鲁银行受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在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和二级市场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为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等担保方式发放的委托贷款。
贷款利率:
商业房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的自然人; 2、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选购与我行签有协议的开发商的楼盘,并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4、有不低于总房款的50%的首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
贷款额度:
借款人最高可申请购房款的5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