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嘉兴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
产品简介: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流动资金需求而向我行申请的授信品种。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根据贷款方式、期限、风险等的不同来确定。
申请条件:
1、房地产项目的设计规划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政策,具备开发资质; 2、具备房地产开发“四证”; 3、一般拥有项目总投资35%以上的自有资金; 4、能够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贷款担保。
贷款期限:
房地产贷款期限主要视建设和还款周期而定,一般为一至三年
贷款流程:
1、企业向我行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除了向我行提供相同于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的各项申请材料外,尚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基本建设贷款的“四证”; (2)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证明; (4)其它我行要求的资料。 2、在我行接受客户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并按规定审查、审批后,与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合同文件,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