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嘉兴银行-个人购房贷款
产品简介:
保单质押贷款是指保单所有者以保单作为质押物,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短期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可以质押的保单指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具有现金价值的寿险保险保单,不包括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等不具有或难以估算现金价值的保单。
贷款利率:
1、利率水平: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为定价基础,参照我行利率定价制度执行。 2、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自次年1月1日起调整基准利率,浮动幅度不变。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国居民; 2、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固定和详细住址; 3、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愿意如实提供贷款人需要的申请资料和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5、同意在我行开立还本付息的个人结算账户; 6、消费用途真实,并已支付规定的首付资金。
申请材料:
1、载明消费用途的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 3、抵押、质押或保证的证明文书,包括抵押物所有权证、质押物权利凭证或保证人担保合同; 4、证实购房用途的合法证明材料; 5、授信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期限:
1、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商办用房、厂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