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吉林银行-个人房屋转按揭贷款
服务对象:
转按揭发放的对象是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和稳定收入来源的自然人。借款人及相关合作机构应符合吉林银行相关管理规定中对二手房屋按揭贷款对象及合作机构(含担保公司及房屋交易中介机构)规定的基本条件。 禁止向从事非法职业人员、失业及无业人员、在校学生,以及本人或配偶当前拖欠我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各类贷款的个人;个人向其父母、配偶、子女、亲属和控股企业购买房屋等涉嫌套取我行资金的发放转按揭贷款,确能说明房屋交易行为真实且经我行调查核实的除外。
申请材料:
1.客户应提供的材料 (1)吉林银行对二手房屋按揭贷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贷款基本材料; (2) 原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据、最新的还款计划和最近一期还款记录或相关还款凭证。 2.法人担保方提供的材料: (1)《转按揭贷款委托担保申请书》(担保公司提供); (2)《担保协议书》、《授权委托书》(担保公司提供); (3)法人担保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额度最高为该房屋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两项选其中较低一项)的70%;个人商业用房转按揭贷款额度最高为该房屋评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两项选其中较低一项)的50%。
贷款期限:
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周岁;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期限最长10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70周岁;抵押物房龄最高为30年,且抵押房屋的房龄+贷款期限≤45年,城市中心区域可适当放宽到5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