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辽阳银行-票据业务
产品简介:
业务介绍 单台设备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向购买单台设备的借款人因一次性给付资金不足情况而发放的一种人民币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 单台设备抵押贷款对象为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业户。 业务范围 工程设备、通用机床、矿山设备、医疗器械及经我行同意的其他机械设备。 贷款额度、期限 单台设备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设备售价的50%。单台设备抵押贷款期限分为:工程设备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其他设备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单台设备抵押贷款不得展期。 贷款利率 单台设备抵押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70%执行。 还款方式 单台设备抵押贷款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期为每月10日。 贷款条件 申请办理单台设备抵押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⒈在我行开立基本或一般账户; ⒉信用记录良好; ⒊借款人为企业法人客户的,企业成立一年以上,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还款来源,在我行无公司类贷款; ⒋借款人为个体业户的,年龄在18至65周岁; ⒌购买的设备是企业或个体业户的主营业务的生产设备(购买的新设备); ⒍借款人与设备生产企业或销售公司已签订《购销合同》; ⒎在朝阳市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 ⒏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申请单台设备抵押贷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⒈填写齐全并加盖公章的借款申请书; 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个体工商户无)、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⒊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资料及最近一期财务资料;个体工商户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 ⒋存入我行的购单台设备首付50%以上(含)货款的存款证明; 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服务渠道 本行各一级支行。
申请条件: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材料: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经审计的上年度和当期的财务报表; 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流程:
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我行支行信贷部门提出贴现申请; 支行信贷部门审查申请人资格,将准备贴现的汇票进行查询查复; 总行资金业务部门对汇票的票面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 客户与银行签订业务合同,发放贴现贷款;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贴现期限不足一个月; 没有相应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的银行承兑汇票; 记载“不得转让”、“质押”或“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 其他不符合《票据法》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