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丹东银行-及时雨---个人经营贷款
产品简介:
1. 产品定义:创业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主创业的贷款。 2. 适用对象:45周岁(含)以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贷款用途:用于创业启动资金。 4. 准入条件: (1)有贷款经办行所在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借款人必须在贷款行开立结算账户,主要结算业务在经办行办理; (3)借款人的投资项目要求有50%以上的自有资金,且对该行业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5)财产共有人应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借款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 基本规定: (1)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3)担保方式:需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4)支付方式:一般采用受托支付。 6. 所需材料: (1)授信业务申请; (2)借款人的相关材料; (3)贷款项目的相关材料; (4)贷款担保的相关材料。 7. 温馨提示: (1)请尽快详实提供以上业务所需材料,以便审批流程尽早开始并更快获得审批; (2)请确保客户经理现场调查时一次性查验实际情况,同时与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现场面谈; (3)请不要轻易改变授信条件以避免审查审批反复; (4)贷款如果需要通过银行支付给您的交易对手,请在放款前落实支付条件; (5)请按时缴付利息并严格按照还款计划归还本金,如产生逾期记录将对您的经济活动以及工作、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6)请在股东变更、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发生变化、资金有困难等事项发生时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定期进行沟通。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不含)的中国公民; 2. 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 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婚姻证明;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经营资格证明; 3. 个人收入证明或金融资产证明; 4. 申请人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证明资料; 5.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或保证人相关资料。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不得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