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本溪市商业银行-委托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商铺贷款是指丹东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型已完工商业用房的人民币按揭贷款。
申请条件:
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除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基金会除外)外委托办理的委托贷款业务。
申请材料:
1.委托人向本行提出委托贷款申请; 2.经审核委托人与本行签订《委托存款协议书》; 3.委托人在本行开立委托存款专户并存入委托资金; 4.本行核实、审查委托人指定借款人及贷款有关情况后与其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发放委托贷款、并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5.本行按约定监督借款人使用委托贷款,协助委托人回收贷款本息,并代委托人缴纳营业税。 6.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期限:
委托贷款期限由委托方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