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本溪市商业银行-个人经营循环贷款
产品简介:
业务介绍 经贷款人申请,由我行发放的以2-3人为保证人(夫妻双方)的用于个人临时资金周转的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含); 3.贷款利率下限为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的2倍; 4.贷款偿还方式实行等额本息或宽限期不超过3个月的分期还款方式; 办理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拥有个人名下的超过贷款额度的资产证明。 2.保证人必须是全额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及金融单位的正式员工,以及电信、移动、邮政、电业、烟草、本钢主体企业等月稳定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在职正式职工且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保证能力可放大到年均收入的1.5倍。 3.具备明确的贷款用途和贷款支付方式。 4.有经营实体的借款人经营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服务对象:
本溪地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拥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合法经营,正常照章纳税的个人。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抵押率不超过我行的有关规定; 2.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以内,最长不能超过5年; 3.利率下限为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3倍; 4.还款方式实行分期还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宽限期不超过3个月;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宽限期不超过6个月; 5.贷款方式以资产抵押为原则。
申请条件:
1.借款人持续经营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现金流充足; 2.灵活主动,减少个人日常经营成本; 3.贷款可循环使用,利率以借据为准,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4.用途用于个人生产经营; 5.抵押资产有效且易于变现; 6.只限借款人名下的资产; 7.此类贷款不能办理展期或重组,到期必须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