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宜宾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贷款。
产品特色:
满足个人购买、建造和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资金需求,帮助个人实现住房梦想。
申请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所购住房首付款; 5.能提供有本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复印件); 2.贷款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贷款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他行或本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贷款额度: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再交易住房、房产置换房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购房款或个人实际应出资部分的70%。 购买商铺店面、商业经营用房、单独的车库车位等商业用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或评估价格(就低)的60%。 以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作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值的90%。 以本行认可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贷款期限:
对于购买普通住房贷款,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对于购买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写字间、独立车位等),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且贷款期限与购房人年龄之和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