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洛阳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自用汽车的贷款业务。
申请条件: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为我行经营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60周岁(男士)或55岁(女士)。 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行经营区域内有稳定住所或长期居住证明,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稳定、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财产,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个人信用良好,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愿意接受我行信贷、结算监督; (四)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汽车购买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五)借款人应自筹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 (六)借款申请人无影响偿还能力的债务或经济纠纷; (七)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最高不超过80%。发放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