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潍坊银行-有追索权国内保理
产品简介:
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卖方将在国内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本行,本行向其提供包括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并且卖方对买方到期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买方如未按期向本行支付应收账款,本行有权向卖方追索,同时在本行要求下卖方还应承担回购该应收账款的责任。
产品特色:
(1)对卖方,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立即转换为现金,改善财务结构; (2)可以对买方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远期付款条件,拓展市场,增加销售; (3)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应收账款受让银行负责,节约管理成本; (4)对买方,利用优惠的远期付款条件,加速资金周转,创造更大效益。
服务对象:
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且具备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标准化程度高,易于保管。 应收账款特别提示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抵押权及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付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适度、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对应收账款禁止转让的条款。
贷款利率:
保理期的融资利率执行我行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宽延期的融资利率在保理期融资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执行; 宽延期满,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融资利率在保理期融资利率基础上上浮30%执行。 融资利息按月收取。自保理银行将融资金额划入销售商账户之日起,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基础按日计算。销售商应于每一结息日将该期利息支付给保理银行。 保理业务融资手续费按融资金额的3—6‰在办理融资业务时一次性收取。
申请材料:
(1)卖方企业须提供材料:保理业务申请书;公司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证;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在本行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经过审计的最近两年财务报表和最近两期的财务报表(月报或季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2)买方企业须提供材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两个年度的年报。 (3)应收账款资料: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本行规定格式的《应收账款确认书》。
贷款额度:
保理融资金额根据应收账款质量、结构、期限按一定的预付比率确定。预付比率最高不得超过发票实有金额的80%。 融资金额=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预付比率 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票面金额扣除销售商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 预付比率是银行根据购销双方资信状况、风险状况以及应收账款质量与可能出现的坏账比率而确定的融资比例。
贷款期限:
保理融资期限包括保理期及宽延期。保理期为保理业务发生日到购销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满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融资转入宽延期,宽延期期限由本业务双方当事人在保理业务合同中加以约定,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下任何一笔应收账款的融资期限最长为9个月,其中保理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宽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贷款流程:
(1)销售商提出保理申请,包括金额、期限、用途; (2)潍坊银行受理保理申请,进行调查、审查; (3)审批同意后,保理银行与销售商签订《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协议》; (4)销售商发出货物后,将运输部门出具的货运单据正本、发票副本及相关资料逐笔提供给我行; (5)保理银行与销售商签订《保理业务合同》,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6)销售商或保理银行按购销合同约定在付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7)购货商按购销合同约定付款。 (8)保理银行收妥货款,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款支付销售商。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额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