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南充市商业银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产品简介: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所有的、未到期的本行或他行单位定期存单作为质押担保,由我行按存单面额的一定比例向其发放的贷款。
服务对象:
用于有定期贷款未到期,且急需资金周转的单位客户。
贷款利率:
在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南充市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市场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综合考虑客户对我行的综合贡献度及客户风险溢价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标准。
申请材料:
1.信贷业务申请决议资料原件; 2.借款申请人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贷款卡(证); (5)由单位授权办理贷款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贷款担保材料; 4.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票面金额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在质押品本息能完全覆盖贷款本息的前提下,质押率可达到100﹪。
贷款期限: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