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南充市商业银行-一般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简介: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求的本外币贷款。
服务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依法设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利率:
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其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经常占用性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期限,根据申请人生产经营特点、资金周转频率、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商定。
申请材料:
1.信贷业务申请决议资料: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借款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借款申请人基本材料:如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证)、基本账户开户登记证、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等; 3.信贷业务资料:需提供与贷款用途相关的经济交易(商务)合同、协议等凭据,如订货单、采购合同等; 4.担保材料: (1)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存单、凭证式国债、行车证、仓单等; (2)抵(质)押物租赁合同及价值评估报告; (3)第三方同意抵押(质押)担保的决议原件及担保人负责人签字样本。 5.客户经理根据该笔贷款实际情况,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按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贷款期限:
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其一个生产经营周期;经常占用性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期限,根据申请人生产经营特点、资金周转频率、贷款用途等因素合理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