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秦皇岛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简介:
功能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为满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介绍 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1年(不含3个月,含1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需要。 流动资金贷款按担保方式可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适用范围 借款人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年检合格、生产经营正常且贷款用途明确合法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我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我行要求的相关基础资料。借款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我行客户经理进行贷前调查,相关部门进行贷款的审查审批; 3、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必要的相关贷款文件; 4、贷款的发放与支付。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以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进行支付管理; 5、我行定期进行贷后检查; 6、贷款即将到期时,借款人应筹集资金以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