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张家口商业银行-法人抵押担保贷款
产品简介:
【产品涵义】 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 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荒地的土地使 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贷款期限】 项目贷款最长三年,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一年。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 地使用权;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 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