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工商银行-个人助学贷款
产品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院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杂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杂费贷款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费及其他杂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人日常生活费用的开支。
产品特色:
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个人承担全部贷款利息; 助学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可与我行约定贷款首次还款日,即:贷款发放日至首次还款日之间,借款人不需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期间产生的利息,借款人可选择利息摊薄法、利息首期归还法两种方式进行归还。采用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的,还款本息按相应公式计算。
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2.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4. 承诺向贷款经办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借款学生须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 2. 父母等直系亲属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及其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 入学新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书; 6.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执行。
贷款期限:
借款人须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其中可有1至2年的贷款宽限期,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