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工商银行-个人自建住房贷款
产品简介: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自建自用住房的贷款。
服务对象: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
申请条件:
申请工行个人自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所建造的房屋设计合理,能够进行上市交易,变现能力强,且能够设定抵押; 2. 建房土地必须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且借款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3. 所建房屋取得有关部门立项批文,手续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4. 借款人(报建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文件; 5. 借款人已全部缴清土地款项,取得土地款项缴交凭证; 6. 具有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7. 所建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 申请个人自建住房贷款,需提前准备并提供关于借款人的基本资料,并提供以下关于所建房屋的资料: 1. 自建住房的立项批文、设计方案和“四证”复印件; 2. 自建住房用地已缴清全部土地款的凭证; 3. 自建住房已投入的建设资金款项凭证; 4. 自建住房的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5. 抵押物权属证明及共有产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 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 对于政府同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出售土地用作自建住房开发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建设同意批文。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为房屋成本价的7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