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产品
建设银行-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产品简介:
(一)产品介绍: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是指个人借款人以经建设银行认可的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有效权利出质,由建设银行按照权利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二)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元(含)。 3.贷款期限: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5.质押物范围: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 6.还款方式: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可采取按月付息分次任意还本或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方法。 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权利质押借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 (4)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5)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及时办理质押权利冻结止付手续。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将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到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或借款人资金用途交易方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计划按时还款。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建设银行提出申请; 5.贷款结清。借款人偿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银行在借款合同终止后,按有关程序将质押权利解除冻结止付,并将相关权利凭证退还给出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