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体系下,住房商业贷款可以抵...
龚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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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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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2:57最佳答案
就是在房产卖出交易时,原房产购买于2015年1月1日之后的需缴纳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差额就是出售价减去原业主的原始购买价。比如出售价是100万,原业主的购买价是80万,那么差额就是20万,个人所得税就是4万元。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业主如果是通过住房贷款购买的房产,那么可以去银行打出《住房贷款还款明细》,上面会显示每个月还款的本金及利息,这些利息在交税时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不仅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息也可以抵扣。
还有就是业主在购买房屋后的装修发票原件也可以抵扣一部分,不过有一定的比例和金额,根据各地的政策不同,抵扣的金额也不太一样。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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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2:57 连佩忠 客户经理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扣以个人所得税。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按照现在的个税政策来算,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1097.42元,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相比于购买普通住宅的购房者,这条政策对于购买高档住宅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人群减负效果更佳明显。 -
2022-02-23 12:54 辛国爱 客户经理
个税抵扣就是抵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减除费用二千元”,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标准: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
2022-02-23 12:51 黄盛润 客户经理
住房贷款个人所得税抵扣是指房屋贷款利息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2022-02-23 12:51 桑风月 客户经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依法享受扣除。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所以您是可以抵扣的。 -
2022-02-23 12:48 管火金 客户经理
个税抵扣,即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在税前定额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1000元/月
学历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注意: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该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2022-02-23 12:48 章要在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不可以抵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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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2:45 齐晓彤 客户经理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见“纳税指南”中“查询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总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1600
(二)计算示例:
1、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例、我市某公司职员李某2006年3月份工资收入2400元,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由个人交纳部分为150元,则李某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工资收入-不属于征税所得-免税项目所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2400-150-1600 =650元
应纳税款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650×10%-25=40元
2、个体工商户所得计算。
例:个体工商户张某2006年经营收入总额50万元,成本、费用40万元,张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50万元-40万元 = 10万元
应纳税额 = 10万元×35%-6750 = 28250元
3、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
例:杨某从2006年1月起承包一企业,年终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和实际经营利润,一次取得承包收入32,600元,杨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32600-1600×12(月)= 22200元
应纳税额 = 22200×20%-1250 =3190元
4、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例:某歌星在我市体育馆举办二场个人演唱会,取得收入40000元,该歌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40000×(1-20%)= 32000元
应纳税额 = 32000×30%-2000 =7600元
5、稿酬所得计算。例:某作家将一部小说交某出版社出版,出版社付稿酬12000元,该作家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1-20%) = 9600元 应纳税额 = 9600×20%×(1-30%)=1344元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
例:王某设计了一套计算机财务软件系统,并将该软件提供给某公司使用,取得特许权使用费30000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30000×(1-20%) = 24000元
应纳税额 = 24000×20% = 4800元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
例:某企业内部集资,每个职工集资5000元(一年期),从1999年11月起计息,年息为8%,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3.78%,则到期付息时每个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5000×8% = 400元
应纳税额 = 400×20% = 80元
8、财产租赁所得计算。 例:黄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500元,每月需缴有关税费900元,则黄某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4500 -800-900 = 2800元
应纳税额 = 2800×20% = 560元
9、财产转让所得计算。
例:蒋某将其一辆小车以9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该车买入价70000元,蒋某在购置该车过程中按规定缴纳了车辆购置等有关费用10000元,蒋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 90000-70000-10000 = 10000元
应纳税额 = 10000×20% =2000元
10、偶然所得计算。 例:叶女士购买体育奖券获得一等奖,得到奖金15万元,叶女士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 =15万×20% = 3万元
五、征收管理
(一)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收方式。
(二)纳税地点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当地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税务局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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