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翔安购房,可用仙游县的公积金货款

在厦翔安购房,可用仙游县的公积金货款
黄相柏 来自: 网页 2022-02-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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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11:17最佳答案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子。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2-02-23 11:29 辛国爱 客户经理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开发,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及税率。普通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标准调整为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销售金额作为缴纳契税依据。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户型在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1%税率征收,取得房产证后其所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退还;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取得房产证后其所缴纳的契税给予购房款总额1%退还。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自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起计)的普通住房转让交易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按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执行。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建安成本以有资质的造价管理单位审核的金额为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下限预征。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预计利润率的下限预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采取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税所得率应按有关税收规定的下限征收。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按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务、金融等部门支持开发企业将空置的普通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对其租金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鼓励政府采购、企业购买空置普通商品住房作为经济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拆迁安置房。
    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政策,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放宽商业银行“二手房”贷款条件,减少贷款程序,在利率自主定价范围内按“二手房”下限利率执行。
    各金融机构要优先支持限价商品住房及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重点支持金融信用高、社会信誉好的骨干品牌企业适销对路的项目。
    鼓励外来人员在我市购房,其购房时在住房贷款等方面与我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金融等相关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予以支持和帮助。
    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公积金贷款每户家庭(夫妻)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期限可从贷款时间起算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止,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取消强制房屋保险要求,借款人可根据需要自愿办理房屋保险。
    对于土地已办理开发性贷款抵押登记后办理房产按揭登记的,只要办理按揭贷款与办理土地抵押贷款的抵押权是同一抵押权人,且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经抵押权人出具同意放弃并注销抵押房产部分相应土地的抵押权的承诺函后,可予以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
    为节省住房贷款手续办理时间,金融、房管等相关部门应提前介入办理住房贷款的相关手续,确保房地产项目封顶时能及时予以放贷。
    三、明确首套房认定标准。对一个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平方米,为改善住房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其申请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按照首套住房相关首付比例及利率标准执行。
    家庭成员中已满18周岁子女首次购置住房且其有合法收入的,以首套房认定。
    四、加强购房入户及子女就学管理。凡在我市城镇规划区内购房的,在房屋交付使用后,该房屋产权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房产所在地申请户口迁移落户。落户后的居民医保、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五、科学实施商品房预售许可。对项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一、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获得省级以上品牌企业、诚信企业等荣誉的企业,项目形象进度达10%即可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获得市级诚信企业等荣誉的,其项目形象进度达15%可予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地下层数可计入项目形象进度,地下1层计2层,地下2层计4层,地下3层计6层。
    六、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行为。购房人因银行贷款未获批准、离婚、重大疾病、死亡等合理原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购房合同,或者因购房合同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依法裁决解除购房合同的,可以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手续,如已办理金融贷款的需还清全部贷款。注销后该房产退还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权利恢复原始状态。
    七、延长土地开发期限。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原因造成不具备开发条件使土地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经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开发期限,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二年。
    八、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比例。对原按历史遗留设定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100%的协议出让地块,可参照“国六条”等有关政策规定,将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调整为占70%以上。对不足比例的,在今后新出让的经营性地块中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控。
    九、延缓相关费用缴纳时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可延至规划验收时缴纳。对分期开发的楼盘,如后期开发楼盘的配电设施不纳入前期建设范围的,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调整方案,按调整后的方案收取前期的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费;对后期开发的楼盘参照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项目启动时按当时标准执行。
    十、缩短行政服务时限。凡涉及房地产业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由原规定时限一律缩短三分之一,原未规定办结时限的全部限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跟踪服务,引导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供应结构,合理调整房产售价,以适应市场变化。
    十一、严格审批收件标准。各个审批事项的收件标准严格按照相应法律规定的要件提交,禁止以部门文件擅自出台增加申请条件的规定。
    十二、不得提前收取预定款。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者预收订金。
    十三、严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房一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电力工程建设费、水电立户费、管道燃气立户费等公共设施配套费用。
    十四、加强预售款的管理。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预售款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十五、完善商品房交付条件。商品房交付使用标准要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最低标准必须具备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并具备必要的通水、通电及道路通行条件。
    十六、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一年。在试行期间如上级有新的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 2022-02-23 11:28 齐明柱 客户经理

    如何用公积金买房?
    1、贷款的咨询:申请人进行贷款咨询时向管理核心的受托银行借款,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填写按要求,提交受托银行资料时一同上交
    2、申请的提交: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经房产部门备案的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其它证明材料根据贷款银行要求的提交。
    3、贷款的受理、银行的初审: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并且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打印并查询,审核夫妻双方房贷情况、个人信用情况;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并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额度;初审是在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如果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其原因。
    4、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之后受托银行与借款购房人、申请人进行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且填写与相关房产抵押登记等贷款资料。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要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受委托银行复审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
    6、管理核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核心终审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终审通过后经由管理核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的账户。
  • 2022-02-23 11:26 黄益泉 客户经理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 2022-02-23 11:20 连书纳 客户经理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 2022-02-23 11:14 连传杰 客户经理

    公积金能在异地贷款买房吗
    能。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公积金不可以继承?
    真相:可以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所以,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
    【提醒】
    公积金提取的程序是什么?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2022-02-23 11:11 齐晓平 客户经理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181号鲤城建行三层客服热线12329
    越来越多的人迫于生活的需求选择在外地务工,希望在外地打拼几年,攒下一定的积蓄,然后回家买房。可是,在外地工作就意味着你要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回家买房可能就无法享受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优惠,不过现在不用担心了,因为你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那么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一、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要通过的条件是什么?
    1、符合购房政策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先要了解当地的房屋贷款政策,比如一年或者两年的纳税记录或者是社保缴纳记录。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决定选择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都要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
    因为一旦有购房限制的话,出台的那些政策要求都是一两年的时间的限制,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
    2、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
    无论是在什么地方申请购房贷款,稳定的工作、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情况都是银行审批的重要考核标准。对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者来说,这些考核要更加严格。同时还会考量你房屋的价值与自身偿还本金与利息的能力是否一致,充分降低银行的资金风险。
    3、购房资料准备齐全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要充分了解银行的贷款政策和要求,将银行需要的资料准备齐全,毕竟异地办事是十分麻烦的,而且这些资料也不能通过快递、邮件的方式来解决,所以一定要慎重。最重要的是要向申请贷款的银行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者协议以作强有力的证明。
    4、有抵押物或担保人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除了房子本身作为抵押物之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的东西作底押或者是有一个贷款担保人也是可以的。确认了抵押物的有效性、合法性,评估机构的估价证明、担保人的同意担保承诺书和资信证明的真实性,银行才有可能把贷款发放给你。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1、贷款咨询
    购房者需要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贷款申请
    接下来购房者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
    购房者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办理贷款
    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三、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一定要提前咨询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前咨询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各地的落实情况也不一样,因此你有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以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
    2、了解相关政策
    了解一下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有关政策也是很必要的,不然你可能会因为缺乏必要的知识,使得在办理的过程中遇见重重阻碍,而且还很有可能会落入陷阱。
    3、注意资金安全
    一般来说,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时候,你的所在地与你要购买房子的地方不在同一处,这就可能会造成信息沟通的不及时,这时就要尤其注意资金的安全,因为你可能没法立马得知你支付放款给对方时,对方是否真的是售房者。
  • 2022-02-23 11:08 桑风月 客户经理

    公积金政策此前于2019年6月28日进行了部分调整(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 增加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二.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厦门,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满半年方可提取或异地转移。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职工到异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需要提醒的是,原规定“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按本提取事项申请提取”及“本市户籍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两项政策将继续保留。
    三.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随之相应调整。
    四. 对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实施动态管理。流动性调节系数低于1时,暂停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流动性调节系数高于(含)1时,恢复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贷款资格从严
    贷款条件:贷款的核心要求是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变化一:贷款资格有所调整
    原政策规定,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除须符合原政策规定的贷款资格外,职工家庭还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变化二:将施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标准有调整
    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50%。不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首付款比例标准将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今后,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还将随之相应调整。
    不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no:2限购+限售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买房政策是: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
    (一)限购
    2016年10月5日起,厦门市进一步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以下住宅实行限制购买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截图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a 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两套房
    有一套住房:可买一套房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房
    备注: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厦门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
    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b 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一套房。须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三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c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二)限售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no:3商业贷款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大致上是认房又认贷。
    其中,对于购房人家庭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no:4买房流程及税费攻略
    (一)买房流程
    1、选房
    根据自己的购房意向,圈定意向楼盘,并前往营销中心看房,实地考查楼盘。
    2、房源认购
    了解项目后,进行房源认购,同时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
    3、签约
    携带自己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等证件前往营销中心,遵照网上签约流程先签约后交首付。
    4、贷款
    需要办理贷款的,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前往银行,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交房
    业主耐心等待开发商交房通知,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开发商通知的交付地点收房。
    6、办产权证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购房者需配合开发商前往房屋登记管理处,完成纳税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税费攻略
    很多人都知道买房要交首付,但对于买房的其它费用,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来看看买新房、二手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吧!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要交的税费有所不同。
    (一)新房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2、其它费用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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