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包含哪些?
辛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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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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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3:45最佳答案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欲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但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具体的征税范围不了解,请问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具体包含哪些所得?
专业解答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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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4:03 车广义 客户经理
个体工商户个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包括: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个体户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一、查账征收的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税(营业税已退出历史,不在增收)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优惠政策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点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按照中发〔1998〕10号文件的规定,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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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4:00 梅金莉 客户经理
成都识力德为您提供:
(一)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或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余额。这是采用会计核算办法归集或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
1.收入总额
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以上各项收入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2.准予扣除的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损失和准予扣除的税金。
(1)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等直接材料和发生的商品的商品进价成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折旧费、修理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支付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工资。
销售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委托代销手续、广告费、展览费、销售服务费,以及其他下属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为管理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土地使用费、低价易耗品摊销、开办费摊销、无法收回的帐款(坏账损失)、业务招待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中的其他财务费用。
(2)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公益救济性捐款、赔偿金、违约金等。
(3)税金,是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不能提供有关的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3.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其他项目及列支标准
(1)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2)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的支出,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
(3)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应分期扣除。
(4)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按实际发生数扣除。缴纳的其他规费其扣除项目和扣除标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5)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种租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费用,其扣除分两种情况处理:以融资租赁方式(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事先约定,在承租人付清最后一笔租金后,该固定资产即归承租人所有)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不得直接扣除;如果是以经营租赁方式(即因生产经营需要临时租入固定资产,租赁期满后,该固定资产应归还出租人)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6)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的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超出上述这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扣除。
(7)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及毁损净损失,有个体工商户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当期扣除。
(8)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以外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发生的人民币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当期扣除。
(9)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无法收回的账款(包括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还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应尤其提供有效证明,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10)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11)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公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12)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3)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4)个体工商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15)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分摊比例,据此计算确定的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准予扣除。
(16)个体工商户的年度经营亏损,经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用下一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多的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17)个体工商户购入低值易耗品的支出,原则上一次摊销,但一次性购入价值较大的,应分期摊销。分期摊销的价值标准和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
2022-02-04 13:57 黄盛松 客户经理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第十七条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说的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说的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区别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异同点:
一、相同点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
(二)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
(三)都是一个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该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
(四)每年1-6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报公示。
二、不同点
(一)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资人个人进行经营,也可以雇工超过八人以上。
(二)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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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3:54 齐春春 客户经理
无论是查账征收里,还是定率征收里,都含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和工资薪金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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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3:51 龚崇松 客户经理
查账征收个体户经营所得税计算方法:
1、财务健全记账准确清晰的纳税人一般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自主核算应缴纳的个税;
2、税务对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或者有逃避税收嫌疑的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就是按收入或成本给出个征收率,按征收率缴税。
在计算应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第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
2022-02-04 13:48 齐晓怡 客户经理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没有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计税办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残疾人个人就业可享多项免税对残疾人员个人就业,国家也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是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三是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以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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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4 13:42 齐晓影 客户经理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具体包含: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财务健全记账准确清晰的纳税人一般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自主核算应缴纳的个税。税务对财务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准确或者有逃避税收嫌疑的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就是按收入或成本给出个征收率,按征收率缴税。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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