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出了霸王条款,找了保监...

媒体能出面当然是好,就是怕媒体为了大企业或公家单位的事就躲远远的啦所以才想请问下还有没有别的单位管这样的保险公司的?
符胜忠 来自: 网页 2021-12-26 06:44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6 06:47最佳答案

让我来告诉你:
什么1818黄金眼,什么有事找小强,算了吧,既然你们帮不上人家,不愿意帮人家,就不要讲得那么好听,害我还一直对你们都信以为真
我知道所以你知道!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6 07:08 米大丽 客户经理

    1、保单对于被保险人非常重要,投保人请务必保留好保单等资料,并定期整理,以免不慎丢失,为日后理赔带来麻烦。发现保单丢失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都有保户的保险合同存档,保户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合同遗失补发申请。

    2、被保险人要亲自到保险公司办理合同补发的申请手续,也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那么补发的保单仍需要被保险人本人亲自领取,拿到补发的合同以后才可以按照程序申请理赔。


    3、如果是汽车保单丢失,车主只需要到自己投保车险的公司进行申请,保单补办业务当场可以完成。车主也可以一次性完成理赔单证递交。不过考虑到车辆年检、验车的需要,车主补办交强险保单时,可以拿到保单原件,而补办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只是给予保单复印件。
    4、去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单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投保人身份证。
    (2)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保险业务员或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3)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授权书(委托代办时提供)。

    扩展资料

    车险新规

    管理通知

    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车险改革由此启动。

    1、《通知》针对前段时间商业车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2、《通知》还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示范条款

    1、2012年3月14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取消多项免除责任“霸王条款”。

    2、新规定对现行的车险条款进行了梳理,重点修订了条款中表述不清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主要有4个特点。

    (1)是调整了车辆损失险承保、理赔方式,强化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2)是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赔事项。删除了现行车险条款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0条责任免除,包括“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

    (3)是强化如实告之,简化索赔资料。不再要求车损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

    (4)是简化产品体系,优化条款条例。新规定大幅简化现有商业车险附加条款,把部分附加险纳入了主险保障范围,即现有的38种附加险将被规范为10种,并新增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不计免赔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辆保险

  • 2021-12-26 07:05 赵顺财 客户经理

    如果有购买商业险的车损险,就可以走保险理赔。

    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3、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月底赔偿被保险人;

    扩展资料:

    车险新规

    1、管理通知

    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车险改革由此启动。

    《通知》针对前段时间商业车险“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通知》明确了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即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通知》还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2、示范条款

    2012年3月14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取消多项免除责任“霸王条款”。

    新规定对现行的车险条款进行了梳理,重点修订了条款中表述不清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调整了车辆损失险承保、理赔方式,强化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二是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赔事项。删除了现行车险条款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0条责任免除,包括“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

    三是强化如实告之,简化索赔资料。不再要求车损险索赔提供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不再要求盗抢险索赔提供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正副本、全套原车钥匙等。

    四是简化产品体系,优化条款条例。新规定大幅简化现有商业车险附加条款,把部分附加险纳入了主险保障范围,即现有的38种附加险将被规范为10种,并新增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不计免赔险。

  • 2021-12-26 07:02 齐方洲 客户经理

    什么条款,什么情况,请补充说明
  • 2021-12-26 06:59 黄益溢 客户经理

    保险理赔诟病最多,很多被保人遇到理赔都显得小心翼翼,生怕哪里出了茬子,理赔款拿不到。
    万事都有技巧两字,当然保险理赔也不例外。下面就以重疾险理赔为例,三木觉得一定要做好如下几点:
    1、报案
    报案是理赔的开始,报案除了如实称述事故经过之外,也好咨询理赔好整个理赔流程。报案应该言简意赅,客观称述,属于主观猜测的内容少讲,对理赔不利的话不说。
    2、配合案件调查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通常会把案件调度给理赔员,因此,每个赔案都会有理赔经办人,理赔经办人接到案件之后,最先做的就是了解报案信息、保单信息,制定初步的查勘调查方案。
    有经验的理赔员结合保单和报案信息很快就会知道调查的具体方向,比如,刚过完等待期不就就重疾的被保人,重点调查方向就是带病投保。
    这个阶段对于保险公司和被保人都是重点阶段。
    对于保险公司:要先对案件定性,勘查案件是否属实,如果案件有疑问还要展开调查,去医院查被保人的就诊或检查记录,有必要还会对被保人做笔录。这些工作都是再收集有利的证据。
    说做笔录,是个有意思的事,美其名曰是在了解事故情况,其实就是在给被保人挖坑的过程,不是疑问案件,谁用空做笔录,多麻烦。
    对于被保人:除了合理配合保险公司调查之外(这里说的合理,并不是无条件配合),也是理赔材料和证据的收集过程。
    当然,需要哪些理赔材料,理赔流程是怎样的,理赔时效等这些内容都可以问理赔经办人或客户,他们有义务告知。其他的理赔技巧可不会告诉你,你得自己去找专业的助手帮忙。
    3、提交申请资料
    材料收集完之后就是向保险公司递交的过程了,切记一点:保险公司有一次机会让被保人补充材料(仅一次)。他们一次收说完全,否则可以不配合。
    4、跟踪案件进度
    资料交期后,就是跟踪进度的时候了,保险公司最长有一个月的时间来作出理赔结论,当然,如果是正常简单案件很快赔款就到账了,如果是复杂案件一个月内也要给出理赔结论了。
    5、理赔案件争议处理
    理赔案件争议处理有3种方式:
    投诉保险总部:针对服务态度和理赔时效比较有效果,关于赔不赔的争议作用有限。
    投保保监会:同样的,针对服务态度和理赔时效比较有效果,关于赔不赔的争议作用有限。只是对保险公司压力更大些而已。
    法院起诉:三木多次说过,保险公司在法院面前向来很怂,输多胜少,不愧为一个好的方式,但,要记住的就是,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
    最后
    保险理赔也并不是那么难,就怕你不懂。
  • 2021-12-26 06:56 齐斯琴 客户经理

    中消协公开点房贷险霸王条款 浙江商行作出回应 网易房产 查看北京房产部落 2004-10-13 16:47:29 来源: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8月底,中消协首度公开点评银行业“霸王条款”,六大典型的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被一一示众。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曝光的六个条款中,有两条涉及到了房贷险———“按揭购房强定保险公司”和“个人房贷要求全额保险”。 9月6日,新近成立的浙商银行再次吸引了媒体的关注,该公司公开宣布,将按自行修订的个人住房贷款格式合同与客户签约,根据新合同,借款人(保户)将有自选保险公司、与银行共商投保金额等权利。数方舆论表明,浙商银行是第一家对中消协评点作出正面回应的中资商业银行。 银行房贷险条款遭炮轰,浙商银行修订条款敢为先,这使一度颇受争议的房贷险再次成为银行、保险公司、保户三方共同关注的焦点:浙商银行此举一出台,保户拍手叫好,因为有了自主权和知情权;其他银行保持缄默,因为银行的利益可能受影响,他们暂时不会仿效浙商银行的做法;保险公司则立场中立,因为就保险公司而言,银行和保户都是保险公司利益的直接影响者。 换汤不换药 中消协就银行房贷险条款作出点评,银行强行指定保险公司是一种捆绑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银行对此作出的解释是,指定保险公司是为了找到可以信赖的合作方,以此来降低贷款人借“房屋损坏”为由逃单的风险。 业界人士将银行指定保险公司捆绑销售房贷险视为“银行垄断地位的再次凸显”。房贷险在刚推出时曾被业内人士一致看好,保费高、风险小的特点使其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上海分公司康南翔告诉记者,在保险公司蠢蠢欲动强推房贷险之时,银行指定一家保险公司的做法,将许多保险公司拦在了门外。康南翔道出了银行所谓的“难处”,银行通常与保险公司之间有合作协议,银行指定一家保险公司有助于其及时从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如果一旦放开让客户自选保险公司,那对于银行的管理流程来说将是一个考验。 浙商银行提出的改良之策,对于保险公司和保户来说无疑是皆大欢喜,保险公司拓宽了销售渠道,保户的自主权也得到了保障。然而,上海保监局行政外事科科长张则鸣对此却提出疑问,“事实上,银行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如果浙商银行指的是保户在其多家代理房贷险的保险公司中有自主选择权的话,那等于换汤不换药,客户的选择权仍十分有限。” 当记者向浙商银行求证自选保险公司详细条款时,该行办公室吴泽海言辞谨慎,“我行关于修订房贷险一事还处于征求意见中”。而从其发来的新闻稿中,也只标明“对抵押房屋的保险,不指定保险公司”,并未明确选择权在其多家代理的保险公司范围之内或之外。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贝政明认为,是否由保户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是一个极其矛盾的问题。“以前,从买房到贷款,银行都提供一条龙服务。但正是这一成不变的一条龙服务巩固了银行的垄断地位,对于保险业的有效竞争极为不利。”贝政明同时还指出了完全由保户选择保险公司而存在的诸多隐患。“多数购房者不了解保险条款和费率,如果真正由他们去挑选保险公司,从程序和操作流程来说,对保户、银行和保险公司来说都十分繁琐。” 保额谁说了算 中消协在曝光另一条银行房贷险霸王条款时指出:考虑到房屋价值有可能随市场波动,银行可以规定投保额度略高于贷款额度,但不能强制要求贷款人全额投保。对此,银行及时跳出来“喊冤”,全额投保的房贷险条款基本上是2001年前执行的,最近几年执行的有两种确定保额的方式可供投保人选择:房屋全价或贷款金额。 银行对房贷险全额投保的解释,记者在业内人士处得到了印证。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裘星熙表示,消费者对于房贷险的质疑声促使部分省市纷纷改革房贷险,目前包括上海在内的多数地区已经按照贷款额度来确定保额,但仍有部分地区在延用老的房贷险。 中国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何敏认为,按房屋全价来确定保额是有失公平的。她为保户算了一笔账:老的房贷险是按房屋销售价来确定保额的,事实上,房屋销售价中取得土地的费用近乎占了销售价格的30%以上,但土地几乎不存在风险,扣除土地价格、开发商的利润及其所缴的税金,房屋的实际价值远低于房屋销售价格,购房者可能多缴了近两倍的保险费。 从浙商银行发来的新闻稿中可以看出,该行是在由贷款金额来确定投保金额的基础上对房贷险条款动刀的。“投保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根据房屋状况和借款情况,以借款本金为最低额,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抵押房屋的保险金额。” 浙商银行所指的“双方”即银行和客户。然而,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对此提出了异议。“保费由银行与保户双方协商的做法可操作性不强,银行无法得到最大的保障,除非保户能以另外物品作同价抵押,以降低银行承担的风险。”“保户要求各异,保单金额各不同,如果每一笔业务都要通过协商来解决,银行的工作进度将受影响,这种做法是否有可操作性,可想而知。” 赔付之重促改革 房贷险曾被业界公认是稳赚不赔的“肥肉险种”,而今却被保险公司视作“鸡肋”,银行为之心力交瘁、头痛不已。 通过对银行的一轮采访,记者明确能体会到浙商银行的同行们对于其举动“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 在银行踯躅修订房贷险条款之时,不少财险公司由于不堪亏损重负而开始酝酿退出房贷险。 何敏用两组数据形象地将房贷险窘状凸显而出,“在房贷险热销之时,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高达30%至40%;可如今,太保却已经将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降到了5%,远低于保监会8%的参考标准。” 是什么导致了房贷险不堪亏损重荷的现状?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分析房贷险亏损原因,主要有三点:手续费高、退保率高、潜在风险大。 “一般情况下,房贷险是一次性收取全部保费,但保费由银行代收,因此,保险公司也要一次性向银行支付全部手续费。” 然而,近年来提前还贷的业主激增,某些保险公司的退保率竟高达50%。而保险公司在退保时将按照未到期的责任年限的保费全额退还给客户,但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却无法追回。难怪乎保险公司有“收进的保费不抵支付的手续费”的说法。 至于房贷险的潜在风险,在上海保险业尤为突出,业内人士称其为“3年前上海集体改革房贷险留下的后遗症”。2001年底,上海保监局、上海保险同业公会与太保、人保、平安、天安、大众、华泰等六家在沪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就房贷险制订统一条款、统一费率,将房贷险从单纯的财险扩展到了含人身责任的综合险。 “改革后的房贷险已经有三个年头,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大地曾经聘请的国外精算师对其分析后表示,按照上海新房贷险条款规定,一旦投保人发生意外而丧失还贷能力,保险公司将为其‘埋单’。然而,近年来中国交通事故发生率的激增,促使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率也随之攀升。”康南翔如是表示。 贷80%房款买100%保险 房贷险中存在霸王条款 网易房产 查看北京房产部落 2004-10-13 16:33:27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住房贷款最高贷到80%,消费者却要买100%的保险 北京的贺先生月初买了一套三居室,为此他向银行申请20年期贷款54万元,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要求购买房贷险。买保险倒也方便,在这家银行内就有保险公司设代理点。但贺先生向记者表示,他有几点疑问:银行表示只能购买在其营业部设代理点的那家保险公司的房贷险,此外, 只向银行贷款54万元,可房贷险的保险金额却要按房子的总价73.6万元算,多缴19.6万元部分的保费岂不是很冤? 贺先生向银行提出异议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要贷款就得接受这些条件,否则免谈。贺先生告诉记者,他询问了别的银行,也都要求买指定保险公司的房贷险。“贷款是肯定要贷的,我只好交了4113元的保费”,贺先生的话音中带着无奈。 房贷险是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的简称。目前各银行普遍规定,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的同时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房贷险,保额为房屋总价,保费要求一次性缴清。目前保险公司的房贷险一般包括两个部分:房屋保险和还款保证保险。房屋保险保房屋本身,还款保证保险则保证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死亡或致残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代为偿付银行贷款。 和贺先生一样,许多购房者对银行的这种做法提出了质疑,一些消费者还致电或投书中消协投诉。8月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中,与房贷险相关的就有两条。中消协指出,强定消费者到特定保险公司投保是一种捆绑销售行为,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另外,中消协还指出,住房贷款最高贷到80%,有的消费者只贷款40至50%,却要为此购买100%的保险,这显然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利用强势地位强迫消费者买单的行为。因为借款人的贷款数额并非房屋的全部造价,银行对房屋所具有的保险价值仅限于贷款本息部分的价值。 中消协“炮轰”房贷险之后,银行业没有回应,几家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概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则对中消协的做法表示不理解。这位人士说:“我们和中消协一直有良好的沟通,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中消协发布之前没和我们商议。”他表示,银行要求消费者购买房贷险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防止发生比如房子着火等意外事故造成抵押物灭失,二是为了避免购房者发生人身意外后残疾或死亡导致无力还贷,这种做法无可厚非。 专家则表达了完全不同的观点。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目前房贷险存在四大“硬伤”: 第一是变相的重复保险。银行让贷款人拿房屋作抵押,又同时要求贷款者购买房屋保证保险。 第二是超额保险。一些银行要求购房者完全按照房屋销售价格投保,但银行享有的债权应该是贷款的那部分金额,消费者的首付款本身就是消费者自己的钱,不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凭什么让消费者为自己已经支付的钱买保险? 第三是保费不合理。随着消费者逐月还贷,贷款额是递减的,保费额也应该递减,到最后一年保费应该是为零,目前的房贷险保费计算却不是这样,多收了至少一倍以上的保费。再者,房贷险是从购房者向银行贷款开始算起的,如此算来,保险公司还多收了房屋预售期间的保险费。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贝政明律师还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保险金额是按购房价计算,把不会灭失的土地等的价值也计算在内,提高了保险费;购房人掏钱买了保险,但银行却是房贷险的第一受益人。 王绪瑾还对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高额手续费表示了忧虑。他说,保险公司要支付给银行保费的20%甚至40%,这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为,银行办业务的时候提走佣金,佣金是不可退回,消费者提前还完贷款要退保时,保险公司就会遭受损失。 他认为,就房贷而言,银行既能赚取息差又能赚取房贷险的高额手续费,保险公司想在房贷险上赚钱,实际上却充当了银行的工具,而买单的则是贷款购房者。对房贷险为何如此霸气十足,贝政明律师这样分析:“房贷险是消费者无奈的选择。因为房贷市场没有充分竞争,消费者贷款时别无选择,不得不与银行签订城下之盟。”(经济参考报 记者 赵江山 实习生 邹辉)
  • 2021-12-26 06:53 赵顺贵 客户经理

    是的,都是免费的。

    《1818黄金眼》开办于2004年1月1日,以“关注民生、服务百姓”为栏目宗旨。栏目开办之初,就创下了“三个浙江第一”:浙江节目时间最长的新闻节目(当时为每天72分钟),浙江第一个开设公益小专栏“寻”的电视节目,为观众免费提供寻人寻物服务。

    小强热线是一档民生新闻节5261目,4102于2004年在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1653频道民生新闻节目,荣获“中国电视十年十佳民生新闻栏目”,由主持人小强,小胡和李杨主持。播放时间为每天晚上的21:00——22:00。

    扩展资料

    2009年7月,中国广播电视业内权威机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宣布:经过权威专家对栏目综合质量、收视分析、市场份额等综合评估,《小强热线》荣获“中国电视十年十佳民生新闻栏目”,是1999年——2009年这十年来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民生栏目之一。

    2010年,《小强热线》继续进行大容量直播,子版块《小强气象站》、《小强留言板》、《小强实验室》、《小强卫星站》汇聚更多超强人气。热点事件有小强追踪到底,公众话题听小强独家评述,大事小事找小强帮你解决,喜怒哀乐看小强个性演绎。“大事小事,有事您说话”。

  • 2021-12-26 06:50 齐晓娜 客户经理

    管保险的就是各地保监局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华人民...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开业,股东双方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为30.37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出资50%。总部设在天津。